端午节期间我镇敖山村发生山体滑坡事故,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危及边上两家企业(敖山村洛阳路桥模板厂、敖山木器厂)。滑坡发生后企业主不顾及员工安全,仍要求继续生产,员工生命及财产都存在重大隐患。
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山体滑坡,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58期会议纪要精神,我镇安办、企业办工作人员在陈春亨副镇长的带领下,于2010年7月下旬组织区供电局、环保局、经济局、螺洲镇供电所、城门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对敖山村洛阳路桥模板厂、敖山木器厂进行积极劝导并采取断电强制措施,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目前两家企业均已停止生产,人员设备已全部撤离。
螺洲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〇一〇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