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政综人〔2010〕25号
经研究决定: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科长、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级)欧拱慈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斌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文新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金山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部长(副科级)程朗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仓山南台岛建设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副科级)包浩锦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五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任命之日起计算。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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