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山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仓人社〔2014〕7号)规定,2022年6月份我局组织实施对全区110个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不含城门镇胪雷、潘墩,盖山镇浦下3个试点村)第1-2季度共涉及110个村劳动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均达到文件规定标准。因城门镇厚峰村等14个村未配置协理员。现申请核拨2022年第1-2季度全区96个村,564人次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共计28.2万元(其中:村协理员180人×500元×3个月+10人×500元×2个月+4人×500元×1个月=28.2万元)
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单〔2018〕2134号精神由区级财政承担,该项经费从2022年度1-2季度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经费补助预算中摘*28.2万元。
附件:2022年第1-2季度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资金明细表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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