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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仓山区企业(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申请稳定就业奖补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2-11-2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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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55号)文件精神,我区481家企业(吸纳2543名省外脱贫人口)名单中,有182家企业(吸纳2177名省外脱贫人口)已在规定的公示申报期内向我局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企业(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福州市人社局“补助标准由各县区按市财政局下拨分配的资金额度与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数自行确定”的原则,我区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共102万元,拟定人均补助标准为468.53元(其中:总资金余额0.5元分配给本年度吸纳脱贫人口最多的福州逐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182家补助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5室。

  公示结束后,如无疑义,请名单中的企业按照公示的人数和补助金额填写《关于申请2022年用工企业(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的报告》一份(见附件2),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后,于12月7日前寄送至我局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1.2022年仓山区申请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用工企业(单位)名单

     2.关于申请2022年用工企业(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的报告(范本)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