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福州市中职学校入学 |
办理法律依据 |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职成[2008]36号) |
办理程序 |
一、中等职业学校可从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 二、也可凭初(高)中毕业证书录取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现役军人、复转军人、在职企业员工和进城农民工。 三、每年一至五月招收的学生称为春季生;六至十二月称为秋季生。 |
办理条件 |
一、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均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 二、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学生也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一年) |
需提交材料 |
一、初(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蓝底免冠两寸彩照5张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学费 |
办理时限 |
学生提交入学申请后,学校应在三日内给予答复是否录取 |
办理机构(科室) |
各中职学校招生办或教务处 |
办理地址 |
各中职学校招生办或教务处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0591-83310581 |
投诉电话 |
0591-83310581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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