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概述
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本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资助政策的资金。
申请对象
(一)学前教育资助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二)义务教育资助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1.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四)中职教育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政策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5〕8号)
申请说明
总结该服务提供申请线上线下主要的办理的方式
开始申请
各学段国家助学金等按学期申请,按学期发放。主要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如下:
- 申请:每学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进行摸排,比对,若个别学生不在系统中,家长将低保证等证明材料给班主任并提出申请。
- 评审:各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参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低保等困难学生,以及系统外的个别家长提供的佐证材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学生名单。
- 公示:经各校初审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得公开学生身份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段资助子系统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 审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报送的国家助学金等材料进行审核。
- 发放: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校根据审核结果,通过集中支付方式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资助银行卡账户,同时将困难学生受助情况录入“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查询
1.个人资金发放查询
电脑端:访问“福州市惠民网”网站地址:http://www.fzshmw.com/home0,点击“个人资金发放查询”,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查询。
2.资助政策查询:电脑端:访问“福州市惠民网”网站地址:http://www.fzshmw.com/front/zcfg/LTE=/index/点击“教育局”,点击资助项目,下方会出现政策文件。
相关服务
仓山区各学段资助项目和数据,可查阅福州市资金网(http://www.fzshmw.com/ZGEwMTMyNWQ5NGY2NGE3MDlmMzJmMDcxZGQwMDVjZGE=/capitalOrder/desc/index)
常见问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