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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

政策依据

《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

链接:http://mzt.fujian.gov.cn/zfxxgkzl/zc/gfxwj/202304/t20230423_6154110.htm

申请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

主要包括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

主要包括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原则上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因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易地搬迁造成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个人、特困人员;因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或因病住院照料护理需求,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人员;因生活成本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个人。

申请材料

1、社会救助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义务人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户口簿);

5、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义务人核对授权书。

救助金额

支出型救助对象

一般按家庭人口、救助时长(按月)计算核定,即:临时救助金额=当地临时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时长,原则上救助时长不超过6个月。

急难型救助对象

困难程度较轻的,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低保标准的4倍;对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可参照支出型救助对象确定救助金额。

参见问题

外地人员能否申请临时救助?

凡属于暂时滞留的临时人员,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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