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 |
处罚种类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作出处罚机构 |
处罚日期 |
1 |
福州大利众化工有限公司 |
罚款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条、《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6版) |
(榕)安监罚〔2018〕执-19号 |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8年7月5日 |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