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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七)

来源:仓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12-2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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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备注
1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罚 福州锦佳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仓)应急罚〔2020〕1号 安全生产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柒佰捌拾元人民币,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