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科〔2019〕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检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现将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绿色建筑质量“双随机”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小组人员组成
2019年每半年进行一轮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具体检查计划另行通知),在勘察设计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人员由市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由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检查专家汇总表中随机抽取。
二、检查工作计划制定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抽取产生后,形成单次检查任务,同时书面通知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小组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特别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及标准情况、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建筑防火设计等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必须如实记录检况,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
三、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2、检查过程中发现责任单位存在需要整改问题的,检查小组应根据检查信息采集情况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以书面形式抄送相应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反馈,检查小组根据责任主体报送的反馈资料,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逾期或拒绝按我处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改正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检查结果中的违法违规情形,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向社会公示。
4、检查小组在整改反馈完成确认后2个月内应将本次检查资料整理归集提交给市城乡建设局科技处,由档案管理员按规定对资料进行检查、归档、保存。
专此
附件:勘察设计和绿色建筑质量双随机检查年度计划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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