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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接入城市公共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公用接排[2020]3号)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0-03-2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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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建设的2019年仓山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改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申请排水接驳事宜。经现场勘验,同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洪塘路市政污水系统(1个接口);雨水接入洪塘路市政雨水系统(1个接口)。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并在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