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特设举报热线电话,举报内容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奖励500元(同一房屋给予首报人奖励)。现将举报热线予以公布,欢迎群众提供相关线索:
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83139772
仓山镇人民政府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83441344
城门镇人民政府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83403568
盖山镇人民政府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83434944
建新镇人民政府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63500872
螺洲镇人民政府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83504948
金山街道办事处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83050185
1.未经用地、规划审批,或超批准范围建设的;
2.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3.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经用地、规划审批的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工匠带头人不具备农房建设基本技能的;施工现场未张贴并落实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的;
4.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经用地、规划审批的三层以上村民自建住宅,或经用地、规划审批的校舍、市场、老人会等公共建筑物,存在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未经有资质施工单位施工以及转包、挂靠等问题的;存在其他较大安全隐患的;
5.古厝(含文物修缮工程、历史建筑等的应急抢修工程、修缮工程、迁建工程等),存在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未经有资质施工单位施工以及转包、挂靠等问题的;存在其他较大安全隐患的。
仓山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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