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09年第2号)等规定,经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工业品物联网产业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讫(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24年 12月27日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程名称及规模 |
工程地址 |
工程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 备案时间 |
工业品物联网产业园 | 9135000015815582XA | 工业品物联网产业园,建筑面积51908.36平方米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战备路以南,盖山西路以东 |
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6日 |
合格 | 2024年12月27日 |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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