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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8-1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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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7日在仓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仓山区财政局局长  刘永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仓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批准的《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做如下说明:

  经区人大批准通过的2018年区本级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76700万元,同口径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财政补助等收入以及扣除体制上解,区本级财力为200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00万元,合计安排支出230400万元。

  由于2018年省财政厅分配我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且在预算执行中一些支出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8年新增债券情况

  (一)省里分配我区新增债券资金的投向及额度

  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批准,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项目资本金、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除已有明确用途的债务资金外,应将债务资金重点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建设领域。2018年,省财政厅分配我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500万元。

  (二)区本级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对区本级新增一般债券650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1、教育支出6353万元,用于福州市胪雷小学二期等建设费用支出(含供地款)。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万元,用于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支出。

  二、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累计77939万元,扣除年初预算调入29700万元,结余48239万元。本次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700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临时工作经费支出、税务工作经费支出等。

  2、教育支出5000万元,用于教育系统人员增资经费3500万元、教育专项经费15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0万元,用于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支出、社区建设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5710万元,统筹用于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景观改造经费支出,如:2018年旧住宅小区整治及已整治过小区再提升,飞凤山奥体公园工程项目、高盖山生态公园建设工程、屋顶墙体绿化工程及闽江沿岸高速路沿岸景观改造支出等。

  5、其他支出10710万元,主要用于国企改革支出、民生保障经费、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费、人员增资经费、各相关街道综合工作经费等支出。

  根据以上调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财力230400万元,加上区本级新增债券资金6500万元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700万元,区本级财力调整为2776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200万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47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77600万元。

  本次预算调整,是建立在上半年预算执行分析基础上,在下半年的具体执行中,可能还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变化,对调整预算后新发生的重大事项,我们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