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9月29日在仓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一、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因在预算执行中一些收支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预算调整原因
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及一些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发生了变化。为确保年度预算执行,保证我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2.收入预算调整及财力变化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人代会批准的229800万元调整到200000万元,调减29800万元,增速从年初预期2.0%调整为-11.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人代会批准的149400万元调整到129700万元,调减19700万元,增速从年初预期2.0%调整为-11.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财力减少15760万元。
(2)调入资金:为弥补减收造成的缺口及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不足,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83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从历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8921万元,共增加财力27221万元
综上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年初232800万元调整为244261万元,调增11461万元。
3.支出预算调整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增加支出11461万元,调整后,收支相抵,预算平衡。新增支出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121万元,其中:下渡街道851万元,用于机关运转经费及党建经费支出;三叉街街道270万元,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安排3500万元,用于“平安福州”视频监控及辅警人员等上下级结算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安排830万元,用于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01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安排30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支出等。
(6)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000万元,用于新增债券付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预算调整原因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增容标准认定审批机制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号)“金山工业区橘园片区提升改造试点期间,市政府授权仓山政府开展片区内的规划、用地审批和监管工作。”精神,年初预算时将金山工业区橘园片区提升改造A、C、D、E四个地块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因市区财政体制原因,市财政局提出应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市级金库。因此,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发生变化,需予以调整。
2.收入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人代会批准的102066万元调整到0万元, 调减102066万元。
3.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以上收入变化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预算数102066万元调整为0万元。
本次预算调整,是建立在前三季度预算执行分析基础上,在第四季度的具体执行中,可能还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变化,对调整预算后新发生的重大事项,我们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
(一)新增一般债券情况
1.新增一般债券限额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0〕31号)精神,省财政厅此次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新增债券)7015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外贷119万元。
2.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里确定的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对区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896万元(不含政府债券外贷119万元),分配用于:福州市永南中学新校建设项目2800万元、福州市华润小学新校建设项目496万元、学生街(施埔路)特色街区整治提升项目1000万元、高铁及闽江流域景观改造项目1000万元、老旧小区整治项目1000万元、环中洲岛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400万元、阳岐公园建设工程项目200万元。
3.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015万元,相应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5万元,其中:360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科目,3296万元列入“教育支出”科目,119万元列入“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新增专项债券情况
1.新增专项债券限额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0〕39号)精神,省财政厅此次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新增债券)34000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里确定的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对区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4000万元,分配用于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
3.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增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000万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3400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