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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2021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4-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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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做好直达资金调拨、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 

  一、2021年下达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截至318日) 

  (一)县级基本财力补助资金877万元,已列支860万元,执行进度98%; 

  (二)民政事业类补助经费359万元,已列支97万元,执行进度27%; 

  (三)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176万元,已列支198万元,执行进度17%;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2974万元,已全部转专户使用; 

  (五)卫生健康项目经费3726万元,未列支。 

  二、2021年结转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截至318日) 

  (一)闽财社指〔2020〕059号就业补助资金(参照直达)251万元,使用20.5万元; 

  (二)特别抗疫国债资金628.99万元,未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