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下达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截至3月18日)
(一)县级基本财力补助资金877万元,已列支860万元,执行进度98%;
(二)民政事业类补助经费359万元,已列支97万元,执行进度27%;
(三)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176万元,已列支198万元,执行进度17%;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2974万元,已全部转专户使用;
(五)卫生健康项目经费3726万元,未列支。
二、2021年结转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截至3月18日)
(一)闽财社指〔2020〕059号就业补助资金(参照直达)251万元,使用20.5万元;
(二)特别抗疫国债资金628.99万元,未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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