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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庄卫生集中摸排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农林水局 发布时间: 2022-11-2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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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城管局,仓山镇、城门镇、盖山镇、建新镇、螺洲镇:

  近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反馈了在我省3个设区市7个县

  暗访调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核实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做好整改工作。11月24日,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脱贫人口收入等信息采集核实工作视频调度会,会上部署,安排了村庄卫生集中摸排整治工作。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庄卫生集中摸排整治活动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22〕79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村庄卫生集中摸排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镇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详见附件1),一并抓好对照整改、贯彻落实。

  一、全面摸排。各镇要严格按照省里工作要求,对所有村庄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排查村边、路边、田边、水边等卫生死角盲区、垃圾堆放转运点、农村公厕,特别是要对照共性问题清单,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各镇应于11月29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全面摸排工作,并形成具体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报我办存档备查。

  二、落实整改。在完成全面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各镇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整立改,针对具体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等,并于12月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省市将于12月7日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抽查摸排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三、长效管护。各镇要认真落实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公厕管护制度,确保日常保洁到位,垃圾转运及时,公厕干净整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市场化运营的,要加强资金保障和考核监督力度,确保运营规范化,操作专业化,治理长效化。同时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积分制等制度引导村民养成爱护环境的习惯,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限时反馈。各镇应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7日前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正式行文报送我办。各镇摸排、整改、反馈等情况纳入区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此次村庄卫生集中摸排整治活动,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冲刺全年目标任务关键时期开展的一次专项活动,意义特殊、任务艰巨。各镇务必高度重视,相关整改要求参照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问题整改要求执行。

  附件:1.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及

       整改要求

      2.仓山区开展村庄卫生集中摸排整治活动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