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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十条措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10-16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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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地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级有减贫任务的县为主(以下简称“贫困地区”),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力消费扶贫。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定西、固原和永泰等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定西、固原和永泰等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积极引导我市东部办公区及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定西、固原和永泰等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要引导鼓励高校、医院、机关食堂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与定西、固原和永泰等贫困地区建立农副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关系。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定西、固原和永泰等贫困地区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教育局、卫健委、机关管理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助力消费扶贫。鼓励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工会职工集体福利用于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开支中,优先安排采购定西市、固原和永泰等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结合军队生活服务保障社会化改革,鼓励驻榕部队将贫困地区优质产品纳入采购名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总工会、教育局、卫健委、机关管理局、国资委、市委军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产业协作助力消费扶贫。发挥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优势,积极引导企业赴定西及固原市等贫困地区考察调研,投资落地一批种养殖、农特产品深加工、商贸、物流等协作产业项目,为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消费扶贫打下坚实基础。动员组织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农特产品购销对接活动,签订加工购销协议,鼓励企业在当地投资建厂,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鼓励从事批发贸易的企业加强与贫困地区企业对接合作,在当地成立商贸、物流等公司,帮助推销贫困地区产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工信局、投促局、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

  四、建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农特馆助力消费扶贫。建设和改造提升东西部扶贫协作农特馆,开通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到榕销售“直通车”。农特馆工作人员优先从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用。对与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贫困户有良好利益联结机制、销售指定产品并完成下达销售任务的农特馆或大卖场经营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建馆补助。对1500平方米以上的(称为大卖场)按每平米150元的标准给予建馆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60-1500平方米(称为农特馆),按60-100平方米部分每平米1000元、超过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100元给予建馆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各县(市)区叠加优惠政策,包括:提高农特馆(大卖场)的建馆补助标准;实行“免二减三”的农特馆(大卖场)租金减免政策,即提供免除前二年租金的60平方米以上的农特馆展示门店,后三年租金参照市场价减半,不能提供场所由经营单位自行租赁的,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租金补助;提供其它优惠政策。原则上各县(市)区享受建馆补助和租金减免的定西市、固原市农特馆各不超过1处。定西农特馆(大卖场)建馆项目由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扶贫办、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协作办)同意后,向福州·定西扶贫协作前方指挥部申请列入帮扶补助项目。宁夏农特馆(大卖场)建馆补助由经营单位向闽侯县或马尾区提出申请,由市扶贫办、闽侯县或马尾区扶贫办同意后,列入补助项目。销售任务、租金减免金额等由市扶贫办、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协作办)与经营单位具体商定。建馆补助所需经费从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福州·定西扶贫协作前方指挥部、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助力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在贫困地区投资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和经营主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工商联、团委、妇联等单位广泛动员个人扶贫,通过“一对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等活动载体和实地体验、走访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团委结合开展福建共青团助力消费扶贫“百千万”行动,动员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购买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市工商联、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消费扶贫。与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建立农特产品产销对接机制,推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电商等企业和采购客商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积极协调大型商超,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展销专区;实现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在福州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支持贫困地区参加“5.18”海交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渔业博览会等活动,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展示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在市县“两会”等大型会议活动期间,开展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指导市域内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开展购销合作。培育参与消费扶贫的流通示范企业,对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并有突出贡献的我市流通企业,在我市绿色商场创建中给予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工商联、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消费扶贫。加快我市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贫困地区挖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对我市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创建主体给予50万元的奖励。鼓励龙头企业到对口帮扶地区建设生产及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拓展农产品初加工,鼓励采取“企业(合作社、协会)+农户(基地)+商标”模式,推动形成一批知名地理标志商标。对永泰、闽清、罗源、连江4县申报评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要评定指标予以降低2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深化电商扶贫营销助力消费扶贫。利用华威菜多多、朴朴等各网络服务平台,以“实体+仓储+配送+电商”的立体模式,线上线下扩大销售,助推实现“线上火热、线下畅销”。支持贫困地区成立创客中心,建设电商运营中心和基层(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等服务。推动贫困地区与大型电商企业的扶贫频道对接,开展网络促销,帮助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拓展福州市场,深入千家万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委、团市委、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加强旅游带动助力消费扶贫。深入开展福州定西“经贸文化旅游交流周”活动,引导双方旅游企业缔结业务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和推广精品旅游线路,并为定西、固原组团旅行社提供相关优惠政策。联合打造“旅游、食宿、购物、娱乐”为一体的旅游扶贫产业链,促进福州市民赴定西、固原旅游,吸引旅游者体验西部地区的产品与服务。各相关部门可把定西、固原列为福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探索建立疗休养甘肃定西、宁夏固原专线。支持省内贫困地区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宣传推广乡村旅游扶贫典型示范项目。引导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分时分类免费向社会推介贫困地区的美食美景、民风民俗、精品景点线路等,展示贫困地区特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开展乡村旅游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线路营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总工会、财政局、文旅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加强组织领导助力消费扶贫。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相关政策举措,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指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的氛围。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作为考核扶贫开发、对口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消费扶贫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准确统计消费扶贫相关数据,报送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总工会、扶贫办等市直相关责任单位、福州·定西东西部扶贫协作前方指挥部、援宁工作组,各县(市)区政府)

  本措施所指“贫困地区”,包括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宁夏原州区、隆德县等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地区;永泰县、建宁县、周宁县、霞浦县、连城县、松溪县、寿宁县、平和县等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等市级有减贫任务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