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为持续巩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成效,激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的通知》(仓振兴组〔2022〕6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督查考评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仓山镇郑安村、先锋村等7个村,城门镇绍岐村、福濂村等14个村,盖山镇上岐村、下岐村等20个村,建新镇楼下村、长埕村等9个村,螺洲镇吴厝村、洲尾村等6个村,共计56个村。
二、考评人员安排
考评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爱国卫生运动暨“护河爱水、清洁家园”专项行动5个督查组组成。
三、考评时间安排
8月3日至8月30日,各督查组对全区56个行政村开展考评(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8月31日下午下班前,各组考评表(附件2)报送至仓山区委振兴办统计汇总。
附件:1.2023年第三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评
分工表
2.行政村积分考评表
中共仓山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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