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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福州市仓山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农林水局 发布时间: 2024-03-0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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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及时做好我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调整工作,根据《福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编号:FZ2024N0044)文件精神,经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我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10560元为底线(我区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每年10560 元),今后随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请各镇、金山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以本次调整后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依据,认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按照程序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