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加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人社局申请,经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将区人社局的对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仓山区企业稳定就业的用工单位补助项目纳入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总投资规模90万元(具体资金以省、市下达的资金为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0日,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材料报送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地址:仓山区麦园路52号仓山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 83135027
福州市仓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6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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