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根据《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的通知》(仓振兴组〔2022〕6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度仓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仓振兴组〔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3月底,仓山区5个考核组开展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核工作,同时结合各镇考核材料报送情况,最终形成考核结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盖山镇排名第一,分数84分;仓山镇排名第二,分数78.5分;螺洲镇排名第三,分数为78分;城门镇、建新镇并列第四,分数为77.5分。各镇考核得分具体情况见附表《仓山区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评情况表》。
总体来看,各镇均能重视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干部群众参与积极。通过实地考核督导,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还存在资金拨付率不高、创新开展积分制措施不多等问题。下一步,各镇要提高重视全面推进,结合“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及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全面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要创新积分兑换模式,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管理积分,积极探索积分贷、商家让利、积分补贴、村民收益等积分应用模式;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打出一系列新闻宣传“组合拳”,全面展示我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的显著成效;要抓好考核督查评比,切实开展由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牵头组织的农户考评工作,持续深化“红黑榜”制度,做到真考真评真兑换,切实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
附件:仓山区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评情况表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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