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关于建立办公设备采购供应商
储备库的公告
现就办公设备采购事宜建立供应商储备库,予以公告,欢迎供应商参与入库,我司将从参与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编入储备库。办公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质优价廉的原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固定资产类:单项价格在2000元以上或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含显示器)、台式一体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供应商库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余内容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为几方询价采购
四、服务要求
1.提供的商品均是正规厂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基数标准;
2.单次供货时间为收到成交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需预定的特殊商品供货时间可适当延长);
3.我司因商品质量问题向供应商提出退换货要求,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作出处理;
4.供应商所交付货品的品牌、配置、型号、数量、规格等不符合当次采购约定,我司有权拒收货物;
5.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现场服务,确保货物安全投运,并派专业现场服务人员,确保产品正常投入使用;
6.上门服务,出现故障应立即响应,1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2个工作日内解决一般故障,复杂故障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联络方式
有意向参与入库的商家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司取得联络:
电话:0591-88688025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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