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24日至11月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国投集团下属四家征收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国投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积极诚恳的态度,要求各征收公司直面问题与不足,全面剖析根源,认真反思原因,深入查找症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组织领导
国投集团及时召开集团党委会安排部署巡察相关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征收公司同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加强与巡察组的对接沟通,将整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及时更新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成效,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
国投集团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明确各征收公司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国投集团下属四家征收公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打表推进、限期完成。国投集团按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各征收公司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整改问题,增强“四自能力”,促进履职尽责、团结奋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国投集团定期对各征收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严格对照整改台账清单,通过加大整改落实工作力度,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并定期召开集团党委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国企改革不够有力
(1)缺乏推动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手段。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未完成,一是经梳理,螺洲公司负债784.80万,南大门公司负债1343.31万,房屋拆迁公司负债673.23万。剥离三家被撤并企业后,三江口公司负债65.96万,负债率48.18%,三江口公司209.46%负债率系吸收并入该三家公司而产生;二是已完成公司历年项目应收劳务费的清单制作、成立劳务费追讨专班,并在此基础上,对应收劳务费涉及项目进行责任分解,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由三江口公司主要领导指挥、副总经理为主分管、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按时间点由近至远原则,重点对己交地、已拍地、报告已至市财政局的项目催讨劳务费。2023年7月至今已收回劳务费579.5万元;三是已对办公场所使用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安排,减少房屋租赁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对设备、耗材的使用管理。2024年度5月始,三江口公司减少房租费用6390.95元/月。
建设公司已完成,一是在实施项目征收工作中,按市财政局要求设立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征迁资金结算账户。该征迁资金结算账户的资金为代收代付款项;二是2021年建设公司依据市政府办理告知单GZ2021GJ01286号、仓山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262号)开立关于恒大滨江左岸项目共管账户;在建设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面该资金归集汇总至货币资金,负债方面在专项应付款中列支。因征迁企业的上述特殊性,剔除该部分资金,建设公司2019年资产负债率仅为9.04%,2020年9.08%,2021年7.07%,2022年7.17%,2023年6月的资产负债率仅3.49%,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州市国资委规定,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向好发展。虽然上述以建设公司名义开设恒大滨江左岸项目共管账户,是为了积极响应市区两级关于“保民生、保交房”工作而设立的,且每笔资金拨付均有“福州市恒大项目风险防范工作专班会议纪要”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函件作为拨付依据,但是公司无形中也为此承担了一定的债权债务诉讼风险。对避免区属国企被恒大地产公司债权人提请诉讼的风险,建设公司也多次在市级相关会议上呼吁建议转由其他(或新设立)企业名义开立恒大滨江左岸项目资金拨付账户,后续建设公司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以降低公司潜在的诉讼风险。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按照上级单位区国投集团有关要求,进行人员定岗定编;二是制定统建公司人员分流方案,通过分流区属企业、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内退等方式,缩减人员管理经费,降低人员经费的开支占比。统建公司原有在岗100名员工,近年来,已通过内退、离职等方式实现减员。2023年以来更是通过分流区属企业2人;离职1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8人;内退2人等方式,缩减人员管理经费,降低人员经费的开支占比。统建公司目前在岗人数75人。后期将长期坚持推进缩减人员,以降低企业管理费用,降低人员经费开支;三是积极对接区级资金回笼工作专班,按照项目时间远近、项目地块拍卖与否、项目是否已开展阶段性审计等条件,分类梳理劳务费欠收情况,专人跟进协调。
欣建公司已完成,成立资金回笼工作专班,加大催款力度。下一步,在队伍建设上进一步优胜劣汰、精简人员,并结合企业经营收入情况,控制工资总额发放比例,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支出,进一步降低办公成本。经统计,自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欣建公司总人数已由162人精简至124人,减少38人;以2022年核定年度人均工资,每年可减少工资总额434.72万元,另每年可减少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约90.45万元,企业年金34.78万元,共计可减少人工成本559.95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118人。
(2)企业整合缺乏顶层设计。
整改情况:欣建公司已完成,已初步拟订了《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岗位职数配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已上报区国投集团,待研究审定后执行。另,两家企业合并时副总经理共4名,2024年4月退休了1名,《方案》中4个征收运作部未超职数设置部长,待方案审定下发执行后,将对各职级工资进行重新调整。
2.以盘活存量资金为目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缺少手段
(3)企业整合不够彻底坚决。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基本完成,2014年南大门公司根据仓山区城门镇2014年第三期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从南大门公司现有资金中划拨450万元资金至福州南大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使用。因企业财务会计科目无“划拨”选项,该笔款项在财务凭证上记录为“借款”。以上问题在企业撤并审计中发现,需予以处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意见:2014年南大门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款项已逾五年,可按“呆账、坏账”处置。根据法律顾问意见:南大门建筑公司未经清算即以简易程序办理注销,注销时未函告南大门公司及三江口公司,且该笔款项尚在追诉期。三江口公司可向南大门建筑公司原股东福州城门经济发展总公司追讨款项。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330号议定事项:由三江口公司根据《区属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仓委〔2020〕42号)文件精神,对南大门征收公司先行予以吸收合并,承继450万债权。南大门公司吸收合并至今,三江口公司持续向福州城门经济发展总公司追讨欠款。目前该笔款项尚未追回。下阶段,三江口公司将继续履行催讨职责,进一步与福州城门经济发展总公司沟通协商,争取早日收回450万元欠款。
(4)对大额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欣建公司已完成,经查,原金山公司根据建新金山片区征迁指挥部仓建指专题纪要〔2017〕19号精神,于2020年向建新经济管理区支付一次性综合补助25万元。因属专项经费且两年内未使用,巡察组要求整改。因建新经济管理区已撤销,4月26日欣建公司书面(仓欣征〔2024〕253号)报请建新镇先行退回款项,建新镇回函(仓建政〔2024〕139号),消防站配电房重建后,由于当时建设搬迁施工单位的手续不完整等原因,导致该建设搬迁费用搁置未支付。目前因建新管理区与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水欠费问题还在诉讼阶段,暂时无法支付其所有款项。
(5)劳务费欠收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建设公司已完成,对申请各项目劳务费任务,根据公司2024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成立“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劳务费追讨小组”,小组成员为组长:李贞武;副组长:郑忱、李维锦、刘景兰、陈建、倪发林、黄秀凤、郑捷、吴晓强;成员:严方、郑定敏、严文峰、杨勇。下一步由领导小组负责,加大与项目业主单位沟通协调,争取劳务费收入到账,并将劳务费申报工作纳入公司重点开展工作的范畴。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已成立项目征收劳务费追讨专班;二是积极对接区级资金回笼专班,将劳务费欠收所涉各项目梳理成表,明晰欠收金额,按各种欠收原因分类上报协调;三是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各部门配合,长期坚持针对不同欠收原因的劳务费,分项专人对接跟进项目业主单位,推进劳务费拨付到位。2023年下半年至今已收回各项目劳务费720.98万元。
欣建公司已完成,已成立项目资金回笼工作专班小组,按照由远及近、先易后难的原则,完成梳理劳务费欠收清单,明确催款责任人,积极配合仓山区市级项目资金回笼工作专班开展催款工作。自2023年5月巡察开始,已收回劳务费1322.57万元。
3.以意识形态建设为中心强化国企舆情管控存在不足
(6)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企业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企业经营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推动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建设公司已完成,一是在2021年在意识形态推进情况“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社会正能量”中,通过大力宣传正面典型,鼓励广大干部员工树立核心价值观,宣传各种好人好事,积极组织转发点赞区各个官方公众号重要文章。积极鼓励员工对外宣传仓山发展,鼓励员工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宣传美丽仓山;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文稿审核把关高文件质量,预防和纠正差错,在各类报告、文稿、文章上,把情况、问题、下一步工作写明写细。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及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要求等重要内容;二是把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列入党支部的学习计划中,切实提升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已建章立制,制定《中共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已通过统建公司支部会议研究审定。
欣建公司已完成,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逐项对照,落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自查工作。欣建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总结、自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由专人负责撰写工作报告及会议材料。
(7)落实主体责任应对突发敏感舆情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一是建立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新闻应急、舆论引导与事件处理同步推进,第一时间启动舆论引导应急预案。处置事件时要实行“双处置(事件处置、舆论处置)”,确定新闻发言人和联络人,确保在发生突发敏感突发事件时能引导有序处置得体;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并做好新闻发布。把好时效关,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已被证实的信息。把好内容关,确定引导口径,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和接受采访。目前,相关机制、制度,已制定印发。
建设公司已完成,根据2022年5月24日(仓建专纪要〔2022〕13号)、2022年10月14日(仓建专纪要〔2022〕21号)会议研究通过的专题会议,已成立了“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信访维稳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公司信访、维稳、应急突发事件,由总经理李贞武任领导小组组长、时任分管信访工作的温瑞强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副总、总助、办公室主任、各征收部长为小组成员。因温瑞强同志已退休,现信访工作由严方同志分管,因此调整由严方同志担任上述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信访、维稳、12345、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处置工作、新闻发言人,同时在办理处置信访、维稳、12345、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处置工作各个环节时,明确参照2022年5月24日(仓建专纪要〔2022〕13号)、2022年10月14日(仓建专纪要〔2022〕21号)会议议定的办法执行。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逐步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比如,在发布重大政策、启动重大项目、开展重大活动前,充分考虑可能爆发舆情的各种风险,充分评估,做足预案,制定舆情应对操作手册;二是指定办公室主任作为统建公司新闻发言人,明确统建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并做好保密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口径公开信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落实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存在差距
(8)违规发放奖金补贴。
整改情况:建设公司已完成,因保护性拆除均由属地镇(街)依据区指挥部会议纪要、属地镇(街)保护性拆除实施方案、费用确认函等材料作为依据报销列支相关费用(含保护性拆除补贴),建议该项工作由属地镇(街)予以办理。今后建设公司将依法、依规、依纪的办理保护性拆除费用报销工作,工作人员将不再领取该补贴。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根据相关指挥部会议纪要精神,保护性拆除补贴系涉迁镇、街开支的金额,不列入征收公司年度工资总额;二是后续对接涉迁镇街,不再发放征收人员保护性拆除补贴。
欣建公司已完成,经核实,根据相关指挥部会议纪要精神,该补贴经费属项目征收成本范围,故未列入工资总额核算。欣建公司于2020年8月份起已不再支付相关补贴,今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不乱发奖金补贴,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奖等列入工资总额核算。
(9)违规提前发放奖金。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一是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仓山区区政府管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18〕28号)文件精神,由区国资中心对三江口公司工资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三江口公司工资总额实行奖励金比例控制及总额控制的双控原则;二是在完成三江口公司历年项目应收劳务费的清单制作、成立劳务费追讨专班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应收劳务费涉及项目进行责任分解,并逐步追回相关款项。同时,严格执行仓国资中心〔2018〕28号文件精神,在工资总额实行奖励金比例控制及总额控制的双控原则下,以保障企业运营为前提,合理发放绩效。
2.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意识不强
(10)车辆使用异常。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一是巡察指出,闽A067KG耗油量为百公里9.1升,2020年1-12月的加油量均明显高于正常的油耗水平。三江口公司对闽A067KG汽车2020年度耗油量进行核实,该车辆2020年耗油量1724.7升,行驶里程13447公里,平均油耗0.128升/公里。该车辆为排量2.0的七座商务车,2020年度该车辆车龄已8年,经对该车辆进行检测,确认车辆零部件因使用年久已产生老化,实际油耗与工信部出具的标准油耗有所偏差。三江口公司将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确保油耗控制在正常水平;二是加强公务用车司勤人员的教育,要求公车驾驶员端正态度、服从调度、严守纪律,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在停车等待的过程中,必须将车辆熄火停放,确保非行驶过程中不产生油耗,并由公务用车管理人员不定期跟车监督,驾驶员工作作风得到改善;三是严把制度关、管理关,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三江口公司已按照区国投集团制定的公务车辆管理台账,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同时,根据区国投集团制定的使用费用公示表,按季度对公务用车费用予以公示(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1)车辆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欣建公司已完成,已与中石化公司沟通,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欣建公司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结合查询到当时的开票记录,该部分转账金额在后续实际加油后已开具发票,截至5月24日欣建公司所属加油卡内尚余未开票(含未实际加油使用)金额13463.84元,后续在实际使用后向加油站索要发票及时入账。同时,已对接区国资公司取回三辆公车评估报告,完成整改。
建设公司已完成,在早期派车管理时,采用纸质派车单审批的办法予以管理,极少部分派车单中会存在信息缺漏。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目前建设公司已明确在车辆加油卡方面,严格按照“一车一卡”的办法管理加油,严禁汽油混加、严禁加油卡套用其他车辆加油,同时在派车方面,采用“钉钉派车”系统管理,该系统详细记录了车辆每次公出的使用人、审批人、前往目的地等详细数据,做到了细致可查、可追溯,并由车管员梁新演同志专人管理。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将出车体现公里数及派车审批确认纳入管理制度;二是在钉钉管理系统派车单上体现每次出车公里数;切实做到“痕迹管理”;三是对统建公司司勤人员进行培训,按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执行。目前新制定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已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并下发执行,钉钉派车系统已添加“出车公里数”填报栏,今后将由司机填报每次出车公里数。
(12)餐饮费用开支不合理。
整改情况:建设公司已完成,鼓山大桥南连接线项目于2018年底进场,根据《仓东指专题会纪要〔2018〕(第七十八期)》文件,该项目共分9个工作组。考虑到该项目为仓山区单个征收体量最大的项目,为便于项目征收现场工作人员用餐保障,根据建设公司(仓建管纪要〔2018〕14号)专题会议纪要,采取在该项目部办公点开设食堂,于2019年1月份开始在该食堂用餐。因建设公司征迁扫尾的浦下旧改项目、江边旧改项目、公建3#项目原办公点撤销,征迁扫尾办公地移入鼓山大桥南连接线项目部,为节省开支,因此2019年1月起上述三个扫尾项目并入鼓山大桥南连接线项目食堂用餐。2019年3月份起,建设公司负责的北园旧改项目开始也在鼓山南项目部食堂就餐。2019年5月份起,建设公司负责的跃进河3#支流、跃进河3-1#支流项目也并入鼓山南项目部食堂就餐,由合作单位福建省冠雄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餐费75650元。建设公司在项目组人员手工填写的简易用餐花名册上“打勾”并报销餐费,林东兴同志在用餐管理工作程序上存在不认真细致,未采取其他科学、有效的办法,存在失职错误,项目负责人也存在未认真审核把关的失误。下一步建设公司将认真反思总结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工地食堂管理方面,在依法、依规、依纪的前提下,做到建章立制,费用审核报销做到凭证材料齐全。对于今后开展的征迁小项目或者在公司周边区域的项目采取回公司定点食颐客就餐;中等体量项目采取送餐并且逐一签字领餐;大项目食堂建议由属地镇(街)负责牵头筹办。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已通知原厨师方孝源(2020年4月已离职)退款;二是举一反三,长期坚持按规定做好财务凭证审核和复核报销等行政工作和财务工作;三是食堂菜品已直接对接永辉超市、彩食鲜等商超,并由商超直接配送到位,实现公对公转账汇款;四是对报销疏漏的经办人员进行批评,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以此为鉴,提高责任意识,杜绝此类疏漏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原厨师方孝源已将开支不合理的341.4元退款到位。
(13)大额资金使用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欣建公司已完成,将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法规制度,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选定中标单位。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各类合同约定执行。同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加大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监管力度。
3.管住管好国企“家底”不够扎实
(14)固定资产存在人为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基本完成,为落实省巡视整改需要,完成托管企业撤并工作,三江口公司于2020年底吸收合并福州市仓山区房屋拆迁工程公司、福州南大门拆迁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区螺洲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巡视指出的固定资产系该3家企业所有。三江口公司已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并致函该3家被撤并企业原主管部门(区房管局、城门镇、螺洲镇)协助查找。待查找到该部分固定资产,将按规定回收处理。下阶段工作中,三江口公司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重复购置和浪费,对现有固定资产建立档案、编号、台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定期核查、盘点。
(15)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欣建公司已完成,已于4月25日正式沟通(仓欣征〔2024〕250号)仓前山房地产公司协助整改,经与对方联系,报国投党委研究后立即整改。
(16)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统建公司未完成,应收账款1805.53万元,主要是各个项目的应收劳务费,因近三年业主单位暂时未能及时拨付,统建公司根据征迁进度,先予以计提劳务费,待业主单位拨付劳务费后予以冲账。鑫东城借款109.09万元:2013年仓山区属企业进行整合,鑫东城公司成为统建公司下属托管企业。根据区政府要求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时清产核资出具报告需鑫东城公司补交企业所得税,因鑫东城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在2015年10月向统建公司借款109.09万元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仓山区统建办往来款50万,统建公司下属托管企业仓山区拆迁工程处,原是仓山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更名为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归属上级部门仓山区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统建办)管理。根据区开发公司司务会议纪要,仓山区拆迁工程处于2013年7月5日将50万资金转入上级部门仓山区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统建办)账户。国投集团借款415万是2022年12月因业主单位未能及时拨付统建公司劳务费,造成经营困难向国投集团借款415万元,待业主单位拨付劳务费后予以归还。一是成立追讨劳务费专班小组,按照项目时间远近、项目地块拍卖与否、项目是否已开展阶段性审计等条件,分类梳理劳务费欠收情况,将对劳务费进行定期专人跟踪,争取早日收回劳务费,待业主单位拨付统建公司劳务费后予以冲账;二是目前鑫东城公司账户余额为37.28万元,不足以归还向统建公司的借款,现鑫东城公司正在进行各项目审计工作,待审计完成清算后予以归还;三是已沟通区统建办商请归还50万调度资金,区统建办已回复说明50万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
(三)聚焦新时代党组织路线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廉政建设存在短板
(1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腐败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一是强化廉洁自律建设。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提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能力,加强对党员、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纪律教育。把开展纪律教育情况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各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监督推动夯实纪律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增强纪法意识。把纪律教育作为党支部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推动纪律教育融入企业员工的日常工作、生活,丰富廉洁文化,让纪律教育更贴心更入心。2024年4月7日,三江口公司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会议对巡察工作作出部署,并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廉政风险防控有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专题会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征收项目现场伙食管理制度》、《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采购和管理制度》等进行深入解读,重点解读了征收职权类风险点、征迁档案管理类风险点、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及相应防控措施,要求岗位风险人人知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本年度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次,覆盖党员36人次,在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身边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建设公司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针对各个敏感时段,强化教育和督查。特别对行业内、系统内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传达警示、进行举一反三。4月11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对包含三江口公司征收运作四部副部长张明等接受被征迁对象的宴请问题在内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并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确保对党员干部形成震慑效果。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突出教育重点,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切入点,坚持利用党风廉政工作会、公司工作例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做到“廉政经”勤念、廉政法规勤学、廉政要求勤讲,定期组织利用多媒体手段学习先进事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工作相关的问题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微信工作群常态化推送违规违纪案例。4月18日,黄秋榕总经理主持召开党员干部及中层干部以上工作例会专题对党风廉政问题进行传达学习:对国企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通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引导大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欣建公司已完成,经查,2022年欣建公司第8次总经理办公例会上,已对区纪委下发的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职员郑东宁违规违纪事件进行了通报警示。支部党员大会、公司日常办公例会中也及时通报了各类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如2023年1月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张明违规违纪行为;2023年第12次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福州市纪委监委、仓山区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8)未开展廉洁风险摸排工作。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2024年4月7日,三江口公司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会议对巡察工作作出部署,并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廉政风险防控有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专题会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征收项目现场伙食管理制度》《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采购和管理制度》等进行深入解读,重点解读了征收职权类风险点、征迁档案管理类风险点、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及相应防控措施,要求岗位风险人人知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9)廉洁风险摸排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责成5名工作人员(另1名已辞职)根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重新填写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内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统建公司所有员工要严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严禁互相抄袭复制黏贴,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排查所有员工廉政风险点和防控表,有发现雷同、复制黏贴现象的立整立改。
(20)谈话提醒走过场。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2024年4月18日,三江口公司已按照区纪委监委的要求,扎实开展谈话提醒,抓住谈话时机,强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促使被谈话人提升思想认识。
2.牢记“国企姓党”意识不强,推动党建引领不够扎实
(21)组织生活缺失。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本年度已扎实、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以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应付,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发言稿必须亲自撰写、认真把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加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授课人责任心,严格党课考勤来确保党课效果;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要求,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重新学习专题党课,强化会议纪律。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针对2023年9月25日专题党课会议进行重新学习。
(22)党员组织关系混乱。
整改情况:欣建公司已完成,一是需转入的5名党员:刘磊、严洪锈同志相关材料已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待回复;刘必坤、郑松属退伍安置士官,刘必坤组织关系已转入,郑松已退伍八年,无法与原入党时所在部队取得联系;官诚也属退伍安置士官,因退伍时未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地方,目前无法联系且时间已超出半年,无法接收其组织关系;二是对于已离职需转出的,除林声榕外,均已通知其他4名人员尽快移出。目前陈泠、邱杨斌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出;林鹤春有口头答应说要移到村里,待下一步对接转出;时凡已沟通其村委会(挂户)、现在居住地(租)所在支部均表示不予接收;邱杨斌组织关系已转出。
(2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经多次沟通,郑艳云表示希望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我司党支部,且该同志退休后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故按其意愿,保留其党组织关系于三江口公司支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三江口公司将严格对退休党员的管理,加强与退休党员的沟通联系,按时足额收缴党费、通知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24)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根据巡察组要求,相关工作已由支部党员陈捷负责。
(25)离职党员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按照组织工作流程,及时办理谢增添的党员关系转出工作;二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按照组织工作流程,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对党员意识形态教育常抓不懈。已于2月19日完成谢增添的党员关系转出工作。
3.人员管理不规范,坚持“择优聘用”不到位。
(26)“近亲繁殖”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已于2020年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0〕71号)文件中“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企业任职”的要求,对企业内直系亲属作出调整,目前企业内部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人员。针对此次巡察提出的问题,三江口公司根据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印《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仓国资中心〔2024〕30号)中“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全司开展近亲属关系排查(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并形成相关台账。经排查,近亲关系涉及三江口公司工作人员任职符合《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仓国资中心〔2024〕30号)、《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0〕71号)文件规定,目前三江口公司内部不存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具体证明文件附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仓国资中心〔2024〕30号)加强员工入职管理及家庭关系审查,切实执行任职回避,防止违反相关规定的近亲属任职问题发生。
建设公司已完成,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0〕71号)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企业任职的规定,建设公司相关人员当时同在建设公司任职。按照国资中心通知有关要求,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仓建征纪要〔2020〕2号》,于2020年8月份将相关人员调至区统建征收公司任职,建设公司无其他直系亲属关系在本企业任职人员,已完成区国资中心下发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企业任职有关工作。参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经公司内部摸排,相关人员同在征收四部,根据回避工作制度,经公司2024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现将相关人员调至征收五部工作。公司其他存在姻亲关系、亲属关系人员均未在同一部门、无直接上下级关系。同时按照现在国企“只出不进”的原则,若今后有新招录人员方面统一严格按照关于下发《仓山区属国企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仓国投〔2023〕21号)文件办理,杜绝近亲属关系同在公司任职。相关人员于2021年2月根据仓建征纪要〔2021〕2号会议研究同意给予晋升主办职级。2021年9月根据仓建征纪要〔2021〕14号会议研究同意给予晋升副科长职级。因当时公司尚未制定制度化的岗位职级名称有关要求,且当时是考虑到公司要求其牵头负责办公室内业管理工作、为便于其开展工作才描述为“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但该同志职级与其对应发放的工资标准层级至今均为副科长职级,非办公室副主任、非中层干部。根据公司2023年12月份召开的2023年第16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岗位职级名称有关问题”,明确部分岗位职级名称与区国投集团同步同轨,明确副科长职级为专员二级、非中层干部,此前会议纪要中表述同意该同志由主办职务提升至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确系会议记录不够规范、严谨,今后公司将加强管理此类工作,严格按照区国投集团任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统一岗位职级名称管理工作,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统建公司已完成,2020年,按照区国资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0〕71号)要求,对公司内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已协调调动至其他公司,下一步,根据区国资中心《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第六点“实行任职回避”规定,针对公司内部进行亲属关系任职摸底,对于同公司存在班子成员上下级从属关系的近亲员工,将予以调整其他区属企业,对于同公司中层干部存在上下级从属关系的近亲员工,将公司内部调整至不同部门。经核查,统建公司共涉及亲属关系相关人员一名已调至国投集团、一名已调至公司综合保障部,完成整改。其余相关人员分属不同公司任职,不存在管理关系,无需整改。后续严格执行区国资中心、国投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在进人用人环节实行亲属规避原则,避免相关问题出现。
欣建公司已完成,经核实,2020年按照区国资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0〕71号)要求,金山公司对公司内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已将其调动至其他公司,2023年,欣建公司吸收合并金山公司,又形成了相关人员在同一公司任职的问题。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欣建公司就本区国资系统内存在近亲属关系涉及本企业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涉及本企业的相关人员:一名于今年4月退休,已完成整改;一名拟调动至其他企业;一名工作岗位已调整至公司其他部门,完成整改。其余人员近亲属关系主要为分属不同公司就职,不存在管理关系;同在本公司就职,但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近亲属关系的一方已离职,故暂不调整。今后,欣建公司将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按照区国资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区国投集团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任用管理制度(试行)》制度,把好选人用人方面关,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近亲繁殖”问题。另外,针对将3名员工从劳务派遣直接转为正式员工问题,经核实,3名同志分别为原区建新金山片区征迁指挥部(西指)、原区奥体片区征迁指挥部(奥指)和原区烟台山片区征迁指挥部(烟指)劳务派遣人员。2019年1月30日,根据仓委〔2019〕16号文件精神,西指并入奥指,考虑到一名同志在指挥部工作已有五年之久,从事的工作与欣建公司业务相一致,故经指挥部口头推荐后调入欣建公司工作,为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2020年3月16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仓山区征迁指挥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文件通知精神,原奥指向欣建公司口头推荐了一名同志,原烟指推荐了一名同志,为了确保我区指挥部调整期间各历史项目平稳过渡,这两位同志由区房管局借用,考虑到两位同志在指挥部工作年限不超两年,故入职欣建公司后试用一年后经区房管局考核评定意见转企业合同制人员。根据2018年4月25日区委、区政府专题会会议纪要(〔2018〕9号),第二款第3点,“各区属征收公司要结合征收任务量,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征收公司总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对于新增人员,须向区房管局报备。”以上三人入职事宜均经公司例会、劳动服务征收管理处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区房管局报备。2024年5月14日,欣建公司召开今年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考虑到上述三位同志系原各征收指挥部撤销后推荐的人员,且入职欣建公司已有五年,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故经综合评价,同意继续聘用三人为企业正式合同人员。今后,欣建公司将在人员招聘入职方面,加强对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区国投集团下发的《仓山区属国企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7)考核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设公司已完成,经核实,相关人员均为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仓委〔2020〕41号)文件下发前,由征收公司、征收管理处(当时主管单位)对其进行转正考试并上报区房管局核定同意后,录用为建设公司正式员工。其中相关人员的转正考试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公示由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以及相关人员试用期未满就予以转正的问题,考虑到在2019年时建设公司确实存在人事管理工作未能有效闭环、公示公开不到位、部分工作细节出现疏漏导致,对此将举一反三,若今后有新招录人员方面统一严格按照关于下发《仓山区属国企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仓国投〔2023〕21号)文件办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8)“进人关”失守。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基本完成,考虑劳动仲裁风险,待该2位员工本年底合同到期,三江口公司将解除与其劳动关系。三江口公司已就上述2位员工学历问题举一反三,在公司内部开展摸排,同时加强对人事工作人员的教育,认真学习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仓国资中心〔2024〕30号),在今后的人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切实加强人员招聘管理、入职管理、资料审核等。
建设公司已完成,此类问题均为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仓委〔2020〕41号)文件下发前所产生。而建设公司在2019年时从劳派转正式员工时,由征收公司、征收管理处(当时主管单位)对其进行转正考试并上报区房管局核定同意后,录用为建设公司正式员工,对于此次巡察提出问题,将举一反三,反思总结存在问题结症,总结经验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若今后有新招录人员方面统一严格按照关于下发《仓山区属国企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仓国投〔2023〕21号)文件办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9)借调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于2022年6月10日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借调有关规定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2〕88号),对借调人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上述文件及仓山区国投集团《任用管理制度(试行)》中关于“借调管理”有关规定,已停止借调程序错误或文件缺失人员的外借,返回原岗位工作。
建设公司已完成,考虑到员工被借调的单位均为政府办、指挥部等上级主管单位、其他区属单位出于业务开展需要而借调。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借调有关规定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2〕88号)文件下发以来,建设公司均严格按照该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借调人员逐级审批工作,对于部分借调审批文件缺失的人员已停止外借,返回原岗位工作。今后将加强此类工作的借调审批公文、借调审批表审核与存档工作,做到“事事”“人人”皆有卷可查。
统建公司已完成,目前借调人员的借用手续及相关资料已补充完整,后续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借调有关规定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2〕88号)、区国投集团制定的《任用管理制度》审批借调流程,完善借调审批的相关公文资料、文件依据等。
4家征收公司共计21人借调外单位,其中8人存在借用无依据文件或借调审批文件缺漏等问题,目前已依据福州市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借调有关规定的通知(仓国资中心〔2022〕88号)文件要求,停止以上人员的外借,返回原企业原岗位工作。今后将严格依照借调审批程序,做好外借人员管理并做好相关依据文件与审批文件的存档。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0)对巡察发现问题虚假整改。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根据巡察组意见,三江口公司已不再对事业编公证人员发放补贴,并与区司法局沟通,请求区司法局按照巡察意见,依法依规依纪配合整改。
欣建公司已完成,将沟通区公证处的上级部门司法局,依法依规依纪配合巡察整改,欣建公司于2022年1月起已聘请第三方公证机构开展相关公证工作,同时不再发放事业编公证人员补贴,今后严格规范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严禁给事业编人员发放各类补贴。另对于3名党员的组织关系不在公司支部已对党员关系未转入单位的刘必坤、郑松、严洪锈等3名党员同志开展谈话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尽快转入(刘必坤关系已转入)。
(31)党员组织关系问题。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基本完成,支部严肃重申党员组织关系应编入所在单位党组织,并要求三江口公司中层干部应带头将党员关系转入三江口公司支部。目前8名党员中:1名已退休;3名转业士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入职以来无法进行组织关系接转,其服役部队拒绝再次开具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因此我司无法按照党员身份对他们进行认定及管理;1名长期借调外单位,由该单位临时党支部管理;三江口公司已通知黄朱明等3名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3名党员表示将积极落实,办理党员关系转入。在该部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前,三江口公司按流动党员要求对该部分党员与支部党员同管理、同教育,但不在本支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32)对发现问题敷衍应付整改。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已着手建立办公设备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入库,拟从参与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编入储备库。鉴于目前暂无供应商发送入库申请,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三江口公司将切实做好询价工作,对比淘宝官方旗舰店、京东商城官方旗舰店与线下门店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价格,并充分考虑售后服务的需求,选择最优性价比渠道进行采购。
2.抓长效整改不到位
(33)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三江口公司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支部党员高度重视“三会一课”制度在提高党支部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中的作用,深刻认识到“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完善党员监督,强化党员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二是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制度严格规范参会对象,不随意扩大与会人员范围,杜绝以业务工作代替支部会议的现象。教育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以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实现“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档案。
建设公司已完成,一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以业务工作会议代替支部会议。严格管理支部会议参加人员,由组织委员对参会人员及召开次数进行复核,杜绝此类问题反弹回潮。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规范各项会议要求。经排查本届支部换届以来相关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均按相关要求召开,并做好记录;二是本次区委巡察中,发现建设公司在2019年3月12日14时的一笔加油记录存在异常,经核实属建设公司驾驶员陈亮光所负责,因该事件发生至今已有5年,其本人已56岁,无法回忆并合理解释事件经过,根据陈亮光签订的承诺书未套用加油卡获利、未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并已自愿缴交该笔加油费319.06元至公司账户。对此建设公司对驾驶员陈亮光该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公司全体驾驶员今后在办理同类事项工作时,务必准确无误,同时也将加强此类工作的监督,杜绝该事项再次发生。上述事项建设公司在2023年9月19日(仓建征〔2023〕584号),已向仓山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目前建设公司已明确,在公司车辆加油卡方面,严格按照“一车一卡”的办法处置,严禁汽油混加、加油卡套用其他车辆加油,同时在派车方面,采用“钉钉派车”系统管理,该系统详细记录了车辆每次公出的使用人、审批人、前往目的地等详细数据,做到了细致可查、可追溯,并由公司车管员梁新演同志专人管理。
统建公司已完成,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派车管理,避免出现已出车未填写派车单,造成所谓耗油量异常的情况;二是由专人负责统计统建公司每部车辆每月出车公里数和耗油量,加油金额,分析数据关联性,保障公车加油管理到位;三是对司勤人员开展相关车辆管理培训。目前修订的《公司公车管理制度》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定。
欣建公司已完成,一是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注重会议纪律,分清会议类型,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提高“三会一课”制度思想意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党支委会等相关会议,并对会议方案、会议记录、会议图片等图文资料进行统一规范归档;二是欣建公司对项目现场员工就餐进行了规范管理,已安排专人负责职工就餐人员数量及签字确认工作,严格把好就餐人员数量及签字确认审核关,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餐费支出管理,由财务人员负责把好餐费报销等相关审核工作,规范费用报销。
(34)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整改情况:建设公司未完成,经建设公司2024年第5次总经会审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68号)文件,给予仓山区建设局提出的在福州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延期、股东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上予以签章确认。2024年5月6日已完成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延期、股东名称变更工作;建设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发函(仓建征〔2024〕204号)区建设局,商请建设局:一是厘清福州市仓山区建筑企业协会注册时相关底册档案、协会投资受益人;二是对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账务等予以清产核资后,对瑞聚泰拆迁公司占股60%、企业协会占股40%股权归属问题报请区政府研究议定,以便后续完成瑞聚泰拆迁公司清产核资后吸收合并至区建设征收公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仓山国投集团下属四家征收公司期间,共移交涉及科级、科级以下干部的信访反映3人3件,经调查核实,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2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4项
1.以盘活存量资金为目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缺少手段。
(3)三江口公司企业整合不够彻底坚决。南大门公司吸收合并至今,三江口公司持续向福州城门经济发展总公司追讨欠款,目前该笔款项尚未追回。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福州城门经济发展总公司资金不足。
②下一步措施:持续履行催讨职责,进一步与福州城门经济发展总公司沟通协商,争取早日收回450元欠款。
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管住管好国企“家底”不够扎实。
(14)三江口公司固定资产存在人为流失风险。三江口公司已致函区房管局、城门镇政府、螺洲镇政府请求对固定资产追查工作予以函复。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房管局、城门镇政府、螺洲镇政府正在对相关固定资产予以核实。
②下一步措施:待查找到该部分固定资产,三江口公司将按规定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重复购置和浪费,对现有固定资产建立档案、编号、台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定期核查、盘点。
③完成时限:2024年6月7日前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3.人员管理不规范,坚持“择优聘用”不到位。
(28)三江口公司“进人关”失守。三江口公司已就上述2位员工学历问题举一反三,在公司内部开展摸排,同时加强对人事工作人员的教育,认真学习仓山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仓国资中心〔2024〕30号),在今后的人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切实加强人员招聘管理、入职管理、资料审核等。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陈君玲、林鸿杰劳动合同于本年底到期。
②下一步措施:待该2位员工本年底合同到期,三江口公司将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③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1)三江口公司党员组织关系问题。三江口公司已严肃重申党员组织关系应编入所在单位党组织,并要求三江口公司中层干部应带头将党员关系转入三江口公司支部。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8名党员中:1名已退休;3名转业士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入职以来无法进行组织关系接转,其服役部队拒绝再次开具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因此我司无法按照党员身份对他们进行认定及管理;1名长期借调外单位,由该单位临时党支部管理;3名已通知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②下一步措施:督促相关党员尽快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在该部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前,我司按流动党员要求对该部分党员与支部党员同管理、同教育,但不在本支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③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未完成整改2项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国企改革不够有力。
(1)三江口公司缺乏推动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手段。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现阶段财政吃紧,各业主单位资金紧张,难以支付大额劳务费。且巡察指出,截至2023年6月,三江口公司负债率209.46%,经梳理,螺洲公司负债784.80万,南大门公司负债1343.31万,房屋拆迁公司负债673.23万。剥离三家被撤并企业后,三江口公司负债65.96万,负债率48.18%,三江口公司209.46%负债率系吸收并入该三家公司而产生。
②下一步措施:按时间点由近至远原则,重点对己交地、已拍地、报告已至市财政局的项目催讨劳务费。
③完成时限:争取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抓长效整改不到位
(34)建设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原“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2021年5月更名为“福州瑞聚泰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州市仓山区集体建筑企业协会”共同出资设立了“福州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仓前山拆迁工程处占股60%、企业协会占股40%),虽该企业从股权分析上属建设公司下属企业,但建设公司从未实际管理过该公司,该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一直由仓山区建设局负责管理。现建设公司在开展瑞聚泰拆迁公司与区建设房屋征收公司的吸收合并时,因原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是福州市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按工商流程需要要求福州市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的股东名称变更,把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变更为福州瑞聚泰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再进行吸收合并。但福州市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反馈,因另一股东“福州市仓山区集体建筑企业协会”(主营范围:学术交流、经验交流、业务培训、讲座咨询)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已过期,该证书于2014年由原先仓山区民政局核发(榕仓社证字第006号),2019年10月已过期。根据协会与区建设局方面落实,现该类型团体证书由省民政厅核发,协会方面表示暂无法落实省民政厅办理团体证书的变更核发,造成福州市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名称变更无法进行,使得改制后的福州瑞聚泰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停滞。
②下一步措施:建设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发函(仓建征〔2024〕204号)区建设局,商请建设局:一是厘清福州市仓山区建筑企业协会注册时相关底册档案、协会投资受益人;二是对仓前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账务等予以清产核资后,对瑞聚泰拆迁公司占股60%、企业协会占股40%股权归属问题报请区政府研究议定,以便后续完成瑞聚泰拆迁公司清产核资后吸收合并至区建设征收公司。鉴于区委巡察工作完成的时效性,建议:将瑞聚泰拆迁公司所持有仓前山建筑咨询公司60%股权无偿划出,由区建设局指定受让方,已解决瑞聚泰拆迁公司清产核资后吸收合并至区建设征收公司。该意见上报区政府研究议定。5月28日公司将上述意见先行报区分管领导审阅,区领导要求公司与区建设局先行沟通协商。6月19日公司主要领导再次请示分管区领导,区领导指示再与建设局沟通协商并要求区建设局提出相关意见。随后公司主要领导与区建设局协商,初步达成以区建设局为主牵头开展仓前山建筑咨询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相关意见。
③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3月30日前总体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033729;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邮政编码:350000;电子邮箱csqgtjt@163.com。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