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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0-2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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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24日至11月1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区城投集团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精心组织、持续发力,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区城投集团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由集团主要领导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权属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区城投集团对照反馈的问题,坚持领导带头向严处抓、强化措施向深处改、制度笼子向紧处扎,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城投集团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城投集团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将整改任务落实到集团各科室及权属企业,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巡察整改过程中,区城投集团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集中精力解决巡察指出的问题,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和系统问题防范化解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6项共4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5条。截至6月26日,仓山城投集团巡察面上问题共计16项,具体问题共计41项,现已完成整改37项,基本完成0项,未完成4项,完成率为90.24%。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城投集团本部)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于2024年2月针对原“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调整并贯彻落实,完善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切实理顺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关系。今后城投集团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落实好“两个一以贯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发挥党总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总支会议研究讨论作为总经会、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并坚持长期执行。在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保证企业的正确发展方向,确保党的政策和方针在集团得到贯彻执行。

2)传达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区有关经济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会议精神不够到位,行动落实上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坚持联系实际学,持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加强学习研讨,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围绕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带着问题研究讨论学,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务实举措。一是城投集团党总支于5月22日组织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集团及子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深化国企改革专题理论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集团党总支委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围绕工作实际,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及目标,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交换意见。二是城投集团今后将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省、市、区有关经济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的会议精神、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等,扎实做好思想武装和理论教育,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                    

2.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3)企业兼并重组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未完成

城投集团全力推进下属企业重组整合工作,一是南建总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完成改制工作,2023年6月30日完成南台岛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建发公司;二是仓建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对恒坤渣土公司吸收合并工作;三是建发公司、仓前山公司已向不动产交易中心、税务局等单位咨询税收、过户事宜并已选定福建省建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轩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建发公司吸收合并仓城宏建公司、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仓前山公司吸收合并仓城榕建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各家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登报公告,仓前山公司已于6月18日开始进行吸收合并前的审计工作;四是今后集团将把区委关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地化,追赶滞后进度,确保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4家企业的吸收合并工作。

4)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建发公司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26号文件精神已建成41个停车场,其中31个为建发公司利用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边角地块进行投资建设,10个为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根据现状移交幸福满仓公司进行道闸等数字化改造后进行运营。因此,上述41个停车场中的31个建发公司投资的停车场已进行评估作价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移交幸福满仓公司运营管理,投资动态回收期为6.41年。今后建发公司将加强与新大陆集团的沟通合作,促进双方增强对区委区政府决策的理解,共同推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关于“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5)市场化运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深刻认识依赖政府项目带来的局限性后,集团拓宽经营思路,以“运作市场化”为工作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民生服务等领域竞争。一是建发公司拓展多元化业务,持续推动供应链贸易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开拓合作资源,与福建迈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鑫合盛(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废钢贸易、橡胶业务持续为国企发展赋能增效;二是仓前山公司权属的城建工程公司(原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完成转型,拓展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业务,在专业技术稳定的同时逐步寻求市场业务资源,参与竞争;三是仓保公司积极对外拓展业务,参与市场化竞争,截至2023年底,营业收入5073.66万元,其中市场化业务收入占比47.1%;四是和润公司2023年通过市场化招投标取得仓山区高新区餐厨业务服务,下一步将积极谋划化粪池吸污、再生资源等市场化业务;五是截至2024年3月,国资公司榕易租竞价平台完成了125个单位的出租人认证,1071个竞租人认证,共发布856宗资产招租公告(正在招租87宗),中标585宗,中标房产总面积309103.67平方米,总成交率76.07%,成交总价146352.80万元,溢价金额19924.26万元,溢价率15.74%,收取竞价服务费696.4380万元。

6)集团下属公司存在产业布局集中、主营业务同质化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为有效解决下属公司产业布局集中、主营业务同质化问题,城投集团正积极推动业务创新和市场拓展,一是建发公司拓展多元化业务,持续推动供应链贸易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开拓合作资源,与福建迈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鑫合盛(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废钢贸易、橡胶业务持续为国企发展赋能增效;二是目前已选定福建省建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轩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建发公司吸收合并仓城宏建公司、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仓前山公司吸收合并仓城榕建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各家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登报公告,仓前山公司已于6月18日开始进行吸收合并前的审计工作。

7)“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未完成

城投集团对子公司、孙公司,进行经营业绩研判,优化集团组织架构,聚焦核心业务、实现业务的优化和重组,提升整体竞争力。一是仓建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对恒坤渣土公司吸收合并工作;二是目前已选定福建省建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轩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建发公司吸收合并仓城宏建公司、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仓前山公司吸收合并仓城榕建公司,仓建公司吸收合并城门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各家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登报公告,仓前山公司、仓建公司已于6月18日开始进行吸收合并前的审计工作。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8)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有偏差,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严格,部分重要文件出现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集团重要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城投集团党总支部于5月31日组织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集团及子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相关党建工作人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全国和省、市、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判集团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城投集团今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9)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一是根据国投党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并结合城投集团工作实际,制定了城投集团党总支部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城投集团今后及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准学习内容、抓实学习方式、抓严学习管理、抓好学习转化。强化问题导向,针对集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情况,完善集体学习研讨,学用结合,用理论学习成果推动实际工作开展。同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使用专用记录本,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会议过程。

10)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主体责任落实的不足,集团已制订《仓山城投集团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仓山城投集团网络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及舆情处置制度(试行)》,并于2024年5月正式施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11)机关效能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为了提高城投集团的工作效能,2021年12月,制订《城建集团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机制暂行办法》,并严格予以执行;2023年8月修订完善《请销假管理制度》,避免出现漏洞规避现象;集团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组织对本部及权属子公司工作效能、考勤检查。今后,集团各权属公司将继续加强自身工作效能及日常考勤管理。

12)工程签证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

集团已制订并完善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业务部门进行培训学习,要求部门人员严格根据细则进行工作交接,对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情况统筹管理、监督检查。目前集团已摸排工程项目总数152个,在建13个,未送审38个,已送审30个、已审结60个,审核中9个,未验收2个。

13)个别工作人员敷衍塞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为切实加强干部员工工作作风建设,城投集团于2021年12月印发《城投集团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机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及监督机制;将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纳入月度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指标;通过评选表彰“年度优秀员工”等企业内部宣传、榜样示范等方式,引导员工树立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工作价值观。针对个别工作人员敷衍塞责,城投集团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一是于2019年5月28日给予许舒灵扣除一个月绩效工资处分;二是于2019年7月17日给予王益彬降职处理。

14)把关不严,浪费财政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已于2024年4月17日协商监理单位,调整合同金额并进行合同补签。今后在委托相关服务工作时,集团将对工程专业内容进行分类,确保委托项目与服务内容精准匹配,督促业务部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

2.关于防范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

15)重大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未实时跟踪管理集团及子公司投资经营的重大风险,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通过制订制度、完善内部审计与监督及吸收合并权属企业,增强防范重大风险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城投集团已制订《仓山城投集团经营项目风控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提升员工风险管控理念意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逐步提升集团经营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把风险防控管理纳入内部审计重点工作范围,加强对项目经营风险跟踪防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防范措施。三是城投集团已明确承接区政府、镇街、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紧急任务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同时,及时做好草签,相关材料、记录的留存等工作。四是仓建公司已于2024年1月9日注销恒坤公司,完成对恒坤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

16)负债率过高,加大企业经营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

因城投集团权属企业资产均以原值入账,为了规范企业资产会计计量合规性,通过采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现已根据2023年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账务调整,目前按2023年审计报告城投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由2022年末的99%降低至79%,降低20%,其中:建发公司资产负债率由93.3%降低至75.02%,降低18.28%;仓前山公司资产负债率由99.3%降低至76.08%,降低23.22%;仓城综建公司资产负债率由118.9%降低至100.67%,降低18.23%;仓山区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资产负债率由478%降低至314.83%,降低163.17%。

17)应付账款过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及权属企业将持续推进项目费用申请工作,尽快拨付应付账款,并做好维稳工作。一是和润公司已积极对接业主单位(各镇街、仓山区环卫中心),截至2024年6月底已收到上述应收款3117万元,支付欠款2687万元。剩余款项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即可拨付到位。二是建发公司所属福州市横江路道路工程项目、福州市仓山区福顺路道路工程项目已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规定先报送至第三方进行审核,福州市世茂福晟江山府西侧道路工程项目已发函通知施工单位(福建中翔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送结算材料。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周边连接体道路(先农路)项目财政资金未到位,2024年6月底建发公司已继续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三是仓建公司自2024年1月至今已发函53份,收回工程款3357.40万元。

3. 关于履行“代业主”职责不到位,工程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18)主动接受监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自2023年起,对于符合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规模工程已陆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三叉街卫生服务中心、福夏电池公司无尘车间装修及国投榕心幼儿园二次装修项目。

19)履行“代业主”职责不到位,工程领域廉洁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已制订《小规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发包方式以及K值下浮,于2024年6月印发施行。

20)工程预决算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送审的小规模工程,工程部已于2023年9月及2024年1月,分批次全部发函催促尽快送审。截至2024年6月26日,未按规定时间结算送审的小规模项目中,已报送集团正在夯实梳理材料的项目1个,剩余4个已发函催促施工单位报送。在日后的项目实施中,城投集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清单控制价编制并送财政审核,同时均在合同中明确要求结算送审时限。低于400万的小规模工程项目控制价送审,按照2024年6月制订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4.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1)集团整体盈利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及权属企业早期业务主要为开发统建安置房,因企业性质受限,仅可用于安置不能对外以商品性质进行销售,无法进一步盘活资产,现正积极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一是计划拟文上报区政府,以整体打包租赁方式推向市场;二是恒坤公司已通过项目结转扭亏为盈即2023年利润为5.48万元,同时仓建公司已于2024年1月9日注销恒坤公司,完成对恒坤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三是物业公司主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成本管控,节省开支,由2022年亏损44万降到6万左右;四是综建公司2023年通过安置房款及租金收入实现扭亏为盈;五是仓教公司2023年开展管理运营区属中小学课后服务、向中学输出师资服务等,2023年实现利润30.91万元;六是城建工程公司(原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型造价咨询公司,拓展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业务;七是建发公司拓展多元化业务,持续推动供应链贸易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开拓合作资源,开展废钢贸易、橡胶业务持续为国企发展赋能增效。

22)国有房产出租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参照市区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已制订《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并于2023年11月下发各权属企业参照执行,后续将跟踪执行情况,并持续加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一是梳理目前509套空置房,其中:(1)已整改361套,包括已对接及正在对接的,如出售、退房、出租、已招租、入库对接、预留安置等,其中有12套空房系定向对接,需区委组织部安排,故计入已整改;(2)空置待处置148套。各房源管控单位正继续核实已订未签合同、申请过渡使用的房源情况;开展已入库长期未对接及空置房源公开招租的相关工作;二是国资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委托区政府法律顾问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代理北斗小镇租赁纠纷事宜。截至目前,永福之星再审申请已于4月9日由省高院立案受理,剩余6家企业案件分别于4月11日、4月12日由仓山法院全部立案受理。仓山法院已于5月8日开庭受理旋极伏羲案件,5月28日开庭受理十宝斋茶叶商行案件,其余企业待法院排期中;三是积极沟通协商催缴租金,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隶属于华能集团)系我区招商引资定向租赁的对象,承租期间因疫情影响二次消防验收、自主提升项目开工等问题拖延了租金缴纳,经与其多次沟通协商,并按程序对其发送律师函后,在仓山功能区管委会协调下,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将欠租全部补缴完毕。

23)“榕易租”平台宣传推广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国资公司已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载体、宣传推广平台、共同发力提升平台知名度,吸引更多社会竞租方参与平台竞价。一是通过线上宣传:各方同步引流,近一年平台浏览量360483人次(同比增长7.29%),访客数78324人次(同比增长2.95%):抖音平台近一年发布247条抖音短视频(同比增长23.5%),视频播放量1072.63万(同比增长37.42%);区政府网站及微信朋友圈发布1972条招租公告(同比增长94.48%);通过福州日报社在其报纸首版刊登宣传平台宣传广告,并通过区纪委设立小微权力群进行推广宣传。二是通过线下宣传:在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的牵头下,在五镇一街开展关于榕易租平台调研会,同时通过上门服务在各个村集体内推广;在建新镇及建新镇三资中心搭建宣传栏及led显示屏同步播放平台招租公告;制作招租海报在标的物前张贴宣传。

5.关于企业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4)议事规则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现已结合经营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分别经会议研究通过施行,一是2023年12月国投集团结合城投集团经营实际,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2024年2月城投集团结合各子公司经营实际,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5)监事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今后将严格要求各权属公司、合资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监事职权。一是城投集团于2024年3月组织各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国投集团举办的专业能力提升学堂培训讲座,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业务知识。二是根据《福州山海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该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今后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权。

26)考核激励机制仍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完善薪酬体系,对员工岗位进行科学化薪酬管理。一是2023年初,城投集团与各子公司签订《企业经营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及考核结果决定薪酬分配。同时各公司财务报表已并表处理,从而杜绝在负年度利率的情况下工资总额仍不受影响的现象;二是城投集团于2024年3月通过新修订的薪酬方案,将员工工资晋级与工作绩效相结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7)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城投集团于2024年4月28日已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部署2024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2024年5月22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通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提升员工廉洁意识。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查不足,促改进。二是根据仓国投2024年第8次党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和仓国投〔2024〕70号文件通知,城投集团参照执行仓山国投集团印发的《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已制定《仓山城投集团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作为今后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方案。三是城投集团将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责任目标,明确支部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四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学习。仓山城投集团将常态化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五是抓实廉政提醒。用好例行谈话,提醒谈话,把关谈话质量,针对不同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谈话内容,开展个人、集体党风廉政谈话,督促集团领导班子,分管部门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8)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严格按照城投集团《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制度,明确谈话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将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做到位。一是城投集团已完成2023年廉政谈话自查整改。谈话范围覆盖领导班子、新任命干部、重要岗位,全体党员及职工。二是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级别人员的风险点和职责,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谈话内容。通过定期谈、重要节日前谈,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底线。三是加强宣传与教育。宣传廉政谈话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9)未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强廉政风险点宣传教育,要求城投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开展科室业务工作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自查工作、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自查工作,查找并收集廉政风险点,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城投集团根据廉政风险点,制订《仓山城投集团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及《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

30)执纪不严,有案不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权属企业仓建公司原运输部职工陈军疑似存在公章造假行为,经仓建公司调查,线索材料不齐,鉴于仓建公司及时自查发现,未造成经济损失,考虑到陈军工作态度不端正,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城建集团管理责任追究及惩罚办法条例》规定,于2021年4月予以开除处理。城投集团今后将加强日常监督,一是内部通报集团内因违纪而受到处罚的案例,以案说纪,严明纪律,让员工知敬畏。二是加强公司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及职工法律意识培训,警示员工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1)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通知精神开好组织生活会。一是城投集团各支部要鼓励党员在相互批评时敢于讲真话,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剖析问题要见人见事,提高“辣味”,严格按照程序以及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城投集团党总支部已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由集团党群宣传部牵头对城投集团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工作、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中主要存在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公开网查询情况、政审报告等材料未按照最新要求填写等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存在部分会议记录不全、会议签到表缺失、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中的到会人数与签到表人数不一致等问题。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没有发现照搬照抄现象。相关党支部已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城投集团各党支部书记要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查,为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打牢坚实基础,对提交材料不符要求的同志进行谈话。四是因工作人员打印对照检查材料错误,造成该情况发生,仓山城投集团党总支书记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集团会议研究,予以警告处分,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

32)谈心谈话开展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今后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榕委组通〔2016〕75号)精神,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谈的原则覆盖全体党员。

3.关于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不足的问题

33)对下属公司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今后加强对下属公司党建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城投集团下属和润公司、国资公司已于2023年12月成立党支部。二是严格要求各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本专会专用;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相关材料;已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加强党内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今后党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的规定程序进行。

34)党员教育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今后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城投集团党支部2019、2020年度有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党员全年未参加党员大会和党课学习,主要是退休及离职党员,目前党员关系已陆续转出,在职党员均有按照规定参加学习。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政治教育为先导,通过党支部的督促指导作用,增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三是城投集团今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党员脱党事宜,维护党的纯洁性和组织纪律性。

4.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不够规范科学的问题

35)人才准入机制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逐步完善人才准入机制,一是自2020年6月起,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设置招录人员条件,严格把关人员招聘工作;2023年6月起严格按照国投集团下发的《任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原则执行。2024年6月份严格按照国资中心下发的《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实施意见》(仓国资中心〔2024〕30号)的各项规定办理。二是经自查,2022年前,因整合、调动等原因,城投集团中存在配偶、子女及亲属在国投、城投集团及其子公司、孙公司任职的合计54人;其中,21人在国投系统不同产业集团或征收公司,不存在管理关系,暂不调整;22人分属城投集团不同公司,不存在管理关系,暂不调整;7人同属一家公司但在不同部门任职且无上下级管理关系,暂不调整;4人根据任职回避制度,现已全部调整到位。 

36)提拔任用程序缺少明确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严格按照区国资中心印发的《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进一步明确企业干部提拔任用标准,依照文件加强干部考核任用规范。

37)人员招录导向不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遵守上级部门制订的人事管理规定,自2022年起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6月起严格根据区国投集团《任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原则招录人员。二是根据发展需要拟定招聘计划,并提高对学历、专业技能证书工作经验等要求的设置,招收相应人才,并做好内部人才培育。三是采取对纳入整合企业注销资质证书,统筹安排集团内部职称证书使用、同时加强人才培育等措施,解决了集团内部资质年检用证问题。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8)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已于2024年4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第一次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第一阶段工作。后续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汇报整改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截至2024年6月26日,已召开七次会议。

39)“项目资金长期未结算”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

国资公司已与三江口征收公司、仓前山公司沟通,现各相关单位正按照项目职责,梳理夯实历史遗留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2.关于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40)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已将整改工作的成效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一是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鼓励党员在相互批评时敢于讲真话,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剖析问题要见人见事,提高“辣味”。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各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关于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还需努力的问题

41)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还需努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城投集团已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一是于2023年4月制订财务部岗位职责、财务部会计岗位说明书及财务部出纳岗位说明书等制度。二是国投集团已结合城投集团经营实际,于2023年12月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城投集团已结合各子公司经营实际,于2024年2月重新修订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城投集团已于2024年5月制订并施行《仓山城投集团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仓山城投集团网络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及舆情处置制度(试行)》,于2024年6月制订并施行《小规模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城投集团本部)

(一)未完成整改4项

1.关于“企业兼并重组进展缓慢”问题。

1)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公司吸收合并工作未完成。

2)下一步措施:目前已选定福建省建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轩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建发公司吸收合并仓城宏建公司、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仓前山公司吸收合并仓城榕建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各家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登报公告,仓前山公司已于6月18日开始进行吸收合并前的审计工作。

3)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2.关于“集团下属公司存在产业布局集中、主营业务同质化问题”问题。

1)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公司吸收合并工作未完成。

2)下一步措施:目前已选定福建省建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轩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建发公司吸收合并仓城宏建公司、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仓前山公司吸收合并仓城榕建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各家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登报公告,仓前山公司已于6月18日开始进行吸收合并前的审计工作。

3)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3.关于“‘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还存在差距”问题。

1)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公司吸收合并工作未完成。

2)下一步措施:目前已选定福建省建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轩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建发公司吸收合并仓城宏建公司、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仓前山公司吸收合并仓城榕建公司,仓建公司吸收合并城门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各家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登报公告,仓前山公司、仓建公司已于6月18日开始进行吸收合并前的审计工作。

3)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4.关于“‘项目资金长期未结算’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征迁户诉求超出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范围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南江滨项目至今无法进行项目结算。

2)下一步措施:梳理南江滨旧屋区改造项目历史遗留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明确项目扫尾资金需求,进一步夯实专项资金结算情况。

3)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539323;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方圆楼,邮政编码:350000;电子邮箱fzcscj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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