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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民政局召开2019年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指标工作推进会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0-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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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学习领会省、市社会救助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社会救助的绩效考核指标,仓山区民政局于2019年10月11日上午召开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指标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各镇街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会议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主任科员黄素华同志主持。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中“低保覆盖合理化水平”和“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纳入省对设区市、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目前,两项指标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指标离省、市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会议通报了我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情况,并要求各镇街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本镇街的工作任务。全区共有39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其中12名已完成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为30.76%,未达到60%的考核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低于60%的镇街包括:仓前街道33.3%、仓山镇0%、城门镇0%、对湖街道50%、盖山镇20%、建新镇33.3%、金山街道0%、三叉街0%、下渡街道50%;完成较好的镇街有东升街道、临江街道、上渡街道。

  黄素华主任对下阶段工作提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最新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放下包袱,敢于担当,用好用活社会救助政策;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寻找差距,狠抓落实,要求各相关镇街从现在开始,集中10天时间,深入到特困对象家中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工作,向他们详细解读集中供养政策,动员他们选择机构集中供养,以确保完成今年绩效考核指标。

   

  与会人员还共同学习领会省、市民政部门新制订出台的《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领域补短板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城乡低保工作容错免责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