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甘甘墓于1992年列入区级文保单位名录,由于年久失修及梁厝村整村征迁,致使梁甘甘墓园周边风貌遭到破坏。为了让这个红色文物得到有效及时的保护,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文物主管部门和属地同时发出公益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梁甘甘墓的管理保护力度。为恢复墓园风貌,仓山区文体旅局同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积极履职,指导城门镇快速开展修缮工作,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迅速部署整改。目前保护工作已按序时推进。
7月16日上午,仓山区举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签订仪式,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以及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三方代表签署了《关于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三方职能、资源、平台及人才优势,构建以文物部门为业务指导,检察机关司法介入和助推,公安机关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协作框架,有利于提高文物管理水平,必将合力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的快速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阮锋和区政府副区长华智敏分别在签订仪式上做了指导讲话,强调检察院、公安和文物部门要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各司其职,通力协助,仓山区人大也要发挥出人大的监督职能,共同为新形势下仓山区文物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签约仪式后,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相关人员、仓山区各镇街宣传统战委员就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等问题进行座谈。
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以协作机制签订为契机,加强同全区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的协作配合,同时在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公安加强对文物违法打击的双重保障下,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更优的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新格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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