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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信息共享“无证”利民,助力便民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1-1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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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山区司法局主动融入仓山区委全力推动“奋勇争先落实年”、深入拓展“强产业 优环境”行动,利企便民为民,积极推动法律服务“无证明”应用场景,让“信息网上互通”代替“群众到处跑腿”,努力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近日,当事人陈某、张某向仓山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卖房公证,其户籍地在外县,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结婚证是近30年前外县颁发的,电子证照库也查询不到其婚姻登记信息,买家已经找好,但因其事务繁忙,无法前往外地,并张某隔日又将飞往其他地市,故希望当天能为其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能尽快拿到委托公证书。
    根据中国公证协会发布的“五不准规定”,公证机构需要对当事人的婚姻情况等进行实质审查后才能为其出具公证书。通常情况下,需要公证处发纸质的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函到外县民政部门,核实其婚姻状况,信件邮递的来回时间至少两天。仓山公证处当班公证员在了解其情况后,急其所急,容缺让其填写了申请表、受理单及相关告知材料、制作询问笔录并让当事人签署委托书,主动通过公证综合业务系统对接的无证明城市协查管理系统向外县民政局发起了协查,当日就完成有关证明网上办理,实现证明材料的“免提交”,公证员依法快速为其出具公证书,得到了当事人的极大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