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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男子“网暴”前女友不雅视频敲诈被拘留

来源:仓山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3-2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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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男子“网暴”前女友不雅视频敲诈被拘留

近日,福州一名男子分手后“网暴”前女友的不雅视频,还以此威胁实施敲诈勒索,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他一直找我要钱。我已经没钱给他了,他就把我的视频发到网上。”3月11日,家住福州市仓山区的女子小兰(化名)来到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上渡派出所报警,称其前男友郭某在网上发布其不雅视频。据小兰说,其与郭某曾是情侣关系,但去年6月分手后就没有再联系了。

  不久前,郭某突然打小兰电话,要求复合。遭到拒绝后,郭某遂以在网上发布双方交往期间拍摄的不雅视频要挟,向小兰索要钱财。无奈下,小兰先后给郭某转账5000余元。3月10日,小兰无力支付郭某索要的钱款,郭某竟然将小兰的不雅视频发到网上售卖牟利。

  “当时,受害人的精神和心理受到强烈刺激,我们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下架删除了该视频。”仓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会同上渡派出所开展侦查,并及时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经办民警表示,郭某的行为触犯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相关条款,同时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青年男女,请勿拍摄留存涉及私密的视频或照片,如遇非法传播、敲诈勒索等情形,应当第一时间选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