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8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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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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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智博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园27座 |
福州智博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建筑面积4062.636m2,年产户外运动滑雪器材400吨、家居收纳组件350吨、智能梯具配件3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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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设置的单独的空压机房和冷却塔间。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设置密闭区域,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UV光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保养。注塑、吹塑和挤出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②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③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