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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3-08-0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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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31日—2023年86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7日-2023年8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传  真:0591-83820290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锐捷创新数字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榕仓环评〔2023〕11

2023年82日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