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8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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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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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鹿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凤冈路北侧、建新中路东侧凯邦公馆8#楼1层02商业 |
福州鹿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鹿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凤冈路北侧、建新中路东侧凯邦公馆8#楼1层02,主要经营动物诊疗服务(包括胸腔、腹腔、绝育、软组织、骨科、骨外科手术)等。福州鹿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平均宠物接待流量为8只/天的宠物医院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面积167m2。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经医疗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安装新风系统加强通风换气及摆放除臭剂等措施后宠物散发的臭味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显著影响。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⑴生活垃圾:要求建设单位对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定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定期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 ⑵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0号)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危险废物的移交处置情况进行记录,做好环境管理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