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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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仓山区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仓山区金山街道凤岗路788号葛屿新苑10号楼 |
仓山区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扩建完成后平均门诊量为68000人/年;床位数30张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统一排入埋地式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新增废气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含病原体废气与柴油发电机房与现有项目一致。通过采用埋地式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产生恶臭区域投放除臭剂,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废气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 3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主要噪声为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门诊部社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