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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撤销的公告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3-12-1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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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0426日批复《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为仓环〔202013号。经复核,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二十七第八项其他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情形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三十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我局决定对《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仓环〔202013号)予以撤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撤销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820290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