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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来源:福州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8-09-1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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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环保局组织对各地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调度检查。按照属地管理“谁发证、谁检查”的原则,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2018年重点为火电、造纸行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20%的发证企业,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日前,将该季度检查结果报送市局。一是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大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现场检查和抽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三是对于长期停产(非永久性关停)且本年度无法恢复生产的排污单位,应将企业停产证明或永久性关闭证明作为方案附件上传到污染源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存档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应开展自行监测企业数为218家,已上传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审核185家,占比为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