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5日-5月7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
证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国家规定的办结时间 |
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间 |
实际办结时间 |
1 |
闽环辐证[A0186] |
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113号 |
林开明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 |
2024年3月24日 |
2019年4月25日 |
20 |
6 |
5 |
2 |
闽环辐证[A0291] |
福州斯麦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1号华都大厦一层13、14店面,二层12-18铺位、35、36铺位 |
邵宗宗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 |
2024年5月6日 |
2019年5月7日 |
20 |
6 |
5 |
3 |
闽环辐证[A0011] |
福州市中医院 |
福州市鼓东路102号 |
张峻芳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1台 |
2024年4月28日 |
2019年4月29日 |
20 |
6 |
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