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1]635号)要求,现将《仓山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原公布的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和省、市政策有变化的,依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附件:《仓山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仓山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 |
暂未定价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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