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汇文小学: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你校定价建议,经过成本监审,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制定你校自2019年秋季起新生学费收费标准为3600元/生·学年。
你校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除公示的收费(学费、代办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有关事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以上学费标准仅适用于2019年秋季至2021年秋季新招录的学生,2019年秋季前入学的老生仍执行2600元/生·学年的学费标准。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0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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