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你局《关于福州华南小学调整收费的建议》(仓教办〔2020〕20号),经过成本监审,结合福州华南实验小学办学实际,经研究,制定福州华南实验小学自2020年秋季起新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3300元/生·学年。
福州华南实验小学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除公示的收费(学费、代办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有关事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以上通知自2020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5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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