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2〕7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9月2日前,各部门完成各领域自查自纠,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分别报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2〕71号)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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