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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0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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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1〕73号)和《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仓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仓委〔2012〕10号),设立仓山区民政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领导介绍    

  黄建波(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林子辉(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  昕(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瀚(二级主任科员) 

  叶  莹(四级主任科员)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实施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 

  (四)主管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行婚俗改革。 

  (五)实施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监管,落实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七)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负责革命“五老”人员优待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信访和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全区民政工作计划;负责民政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协助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民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违法社团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团;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科室负责人:王巧楠,联系电话:0591-88366961 

  (二)社会事务保障科 

  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助区委社会工作部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开展全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实施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协调上报区内各级行政区城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全区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未成年人临时监护、救助帮扶、宣传培训相关政策等具体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检查、督促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陈彧,联系电话:0591-88366957 

  (三)养老服务事业科

  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及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等工作。落实高龄津贴、老年人节日慰问金统计发放工作、老年人优待及《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工作。科室负责人:李文广,联系电话:88366965

  四、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 8:30-12:00;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三号楼8层,电话:0591-8836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