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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3-09-1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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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仓山区委办公室 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等7家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仓委办[2019]40号)、《关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事业单位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仓委编办[2018]35号)文件,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权籍调查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落实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集约利用。

  6、负责监督实施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3、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1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1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1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17、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8、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认定和种质资源的管理。

  19、监督管理林业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李忠泽(0591-83531950)

  (1)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2)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文稿;

  (3)承担会务、档案、保密、效能、安全保卫等工作;

  (4)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和政府采购工作;

  (5)承担人事管理工作;

  (6)承担局财务工作和经费运行、资产管理等工作。

  2、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科:林鹏浩(0591-83538818)

  (1)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含土地征收)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

  (2)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3)指导有关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4)承担全区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及考核评价监管工作;

  3、资源调查监测科:郑志云(0591-83539986-3072)

  (1)承担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工作,按权限办理区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事项;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统计、监测和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开展全区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

  (4)承担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

  4、执法监察和应急科(林政执法科):张文胜(0591-83539985)

  (1)指导实施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全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2)承担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3)承担局机关信访、维稳、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4)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工作;

  (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规划耕保科(行政审批科):倪惊蛰(0591-88366176)

  (1)协助开展城市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城市规划用地管理等用途管制工作;

  (2)协助开展重大、重点项目选址前期研究工作;

  (3)参与实施全区城市规划相关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筑和景观专项规划等工作;

  (4)参与城市规划跟踪管理、监督实施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

  (5)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6)负责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和审批有关工作

  6、林政资源工作站:陈楚(0591-83539992)

  (1)承担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流转;承担区山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2)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林木种子和草种的种苗普查、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

  (5)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安全生产。

  7、市国土资源仓山中心管理所:阮晓薇(0591-83539982)

  (1)协助上级部门依法管理辖区内国土、林业等自然资源。

  (2)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用地、规划、调查监测、执法监察、地灾治理、林业等各项工作。

  (3)协助上级部门调处土地、林业纠纷。

  (4)负责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二、领导介绍:

  李  翔(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叶兴敏(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翁邦惠(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  楚(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阮晓薇(四级主任科员)

  林鹏浩(四级主任科员)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畔路15-34号鑫高新苑1号楼。

  电话:0591—8380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