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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

来源:仓山区仓山镇 发布时间: 2023-09-1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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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简介: 

  仓山镇位于闽江下游南台岛中部北侧城乡接合部,北接仓山区城区,西靠建新镇,东、南两面与盖山镇相连,距市区中心6.4公里,土地总面积5.8平方公里,是福州市卫星城镇、经济强镇和著名的学区。下辖有先锋、东升、仓山、金星、万里、郑安、霞湖、湖边、先农、联建10个行政村和三高、联建、双湖、迎霞、建岭、新湖6个社区居委会,总户数有23796户,户籍人口17057人,常住人口62226人。其中:先锋、东升、仓山、金星、郑安、霞湖、先农、湖边、联建9个村委会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明星村。

  二、领导介绍:

  郑  庭(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陈  菲(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德用(人大主席)

  陈榕辉(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李乃勤(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陈  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林燕英(党委委员)

  张振宇(党委政法委员)

  孙中林(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林晞楠(党委组织委员)

  陈谦华(副镇长候选人)

  徐  良(副镇长候选人)

  力蓝燕(司法所所长)

  方巧青(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副科级])

  郑  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

  刘云平(四级调研员)

  陈家林(二级主任科员)

  俞如永(二级主任科员)

  林丽彬(四级主任科员)

  兰花艳(四级主任科员)

  三、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政内设机构  

  (一)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乡镇各单位,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科室负责人:刘必捷 0591-83411642)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编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负责镇政府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浩 0591-63331886、翁敏 0591-83405511)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劳动保障事务所、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自治工作,抓好基层自治组织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教育、科技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老龄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负责双拥、征兵、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罗美珍 0591-83481186、黄杨青 0591-83476617、张帅 0591-62737850、王朝霞 0591-83481186)

  (四)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办)。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灾防汛等相关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反邪教反恐怖主义以及网格化管理等综治工作。负责法治宣传、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科室负责人:陈洪鑫 0591-83411628、谢宇杰 0591-83466922)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负责承担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负责提高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业综合生产力。协调落实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调整农业结构等工作。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承担扶贫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林微 0591-83534518)

  (六)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镇村建设办、河长办等)。负责落实上级关于辖区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本镇区域内建设工程管理。负责本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统筹协调本镇区域内征地拆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物业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环保监测、调查工作。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陈良胤 0591-63378807、魏植榕 0591-83485522)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9号仓山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91-83411642

  传真号码: 0591-83437300

  电子邮箱:csqcsz@163.com

  邮政编码:35000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