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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办事处

来源:仓山区金山街道 发布时间: 2023-09-1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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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简介  

  金山街道位于南台岛西部,东起闽江南岸,西至乌龙江畔,南邻浦上路,北至金山大道,占地13.09平方公里。街道目前辖卢滨、潘边、石边、新颐、上雁、葛屿、闽江、刘宅8个村,后曹、燎原2个经济合作社及金洲、金河、金环、金麟、鑫龙、吉龙、水都、丽景、香江、中天、新筑、彼岸、建中、金骏、建兴洋、幸福、六江道、潘厝、凤岗里、横江渡、百花21个社区。辖区户籍人口约12万,总人口约30万。街道党工委下设11个社区党委、8个社区党总支、2个社区党支部、4个村党总支、4个村党支部、2个经济合作社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33个非公企业党支部。

  二、领导简介  

  刘 静(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锦香(人大工委主任)

  陈新华(党工委副书记,兼宣传统战委员)

  刘释文(党工委政法委员)

  林 磊(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兰必贤(党工委组织委员)

  郑志鹏(街道纪工委书记)

  苏桂铁(党工委委员、金山派出所所长)

  许由锋(办事处副主任)

  吴晓锋(办事处副主任)

  任伟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范良玉(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王朝华(一级主任科员)

  游树荣(四级主任科员)

  刘学峰(四级主任科员)

  三、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党建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效应。

  3.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协调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群团和人民武装等相关工作。

  4.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服务辖区企业项目,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5.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和体育旅游、教育、科技、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

  7.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承担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9.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22名。

  五、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张梅鹤,联系电话:0591-83841991

  负责综合协调街道各科室,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组织)

  负责人:李燕环,联系电话:0591-83530332

  负责制定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干部日常管理;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干部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3.基层党建办公室(宣传)

  负责人:黄娅莹,联系电话:0591-88070478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做好宣传文化思想领域重大工作;做好全街理论学习、全局性思想政治宣传工作。

  4.营商环境办公室(财政所)

  负责人:林  婷,联系电话:0591-83050081

  负责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执行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街道预决算,办理和监督街道的各项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5.营商环境办公室(经济)

  负责人:王晓鑫,联系电话:0591-83748551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在地经济统计、经济普查等工作;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6.人大工委办公室

  负责人:林  夷,联系电话:13805048760

  负责制定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法律、业务的学习,并进行交流;视察调研,接待、处理辖区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并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落实;负责代表活动室的建设、协调和管理;联系代表和选民;联系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并为他们履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同时也接待和接待选民,接受选民的监督;做好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

  7.公共管理办公室(综治信访)

  负责人:陈  彬,联系电话:0591-8384987

  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负责群众来信登记、转办、案件跟踪归档,来信来访的调处结案,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维护信访秩序,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法制宣传,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8.公共管理办公室(卫教)

  负责人:宁  盈,联系电话:0591-83059497

  负责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老龄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协查与审核。

  9.公共管理办公室(社区、民政)

  负责人:刘  容,联系电话:0591-88202037

  负责强化基层社区(村)管理和政权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了解群众困难,协调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民政救济、救灾工作;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10.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

  负责人:赵  薇,联系电话:0591-83767216

  负责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工作,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做好用工推荐、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催缴、录入等工作。

  11.党政综合办公室(网格)

  负责人:郑  菁,联系电话:18******820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隐患及违法行为予以整改,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12.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农业农村)

  负责人:刘平妹,联系电话:0591-8305020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山海协作、东西部协作等相关工作;做好益农信息社建设、信息统计、发布、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做好辖区社区(村)会计代理管理、“三资”管理,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3.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城建)

  负责人:晏子韬,联系电话:0591-83050185

  负责做好本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配合区资源规划局、建设局做好本行政区域集体土地的报以及国有用地管理,协助做好本街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上报、旧屋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14.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城管)

  负责人:廖文娟,联系电话:0591-83841695

  负责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制止处理辖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批先生产行为;组织开展辖区内大气、水污染防治。

  15.公共管理办公室(物管站)

  负责人:鲍菲菲,联系电话:0591-87512753

  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纠纷投诉;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已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行使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群租房举报受理、线索收集、督促整改和整改结果核实及反馈工作。

  16.公共服务办公室(武装、退役)。

  负责人:陈  颖,联系电话:0591-83050079

  负责指导(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协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17.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魏嘉雪,联系电话:0591-88680652

  负责在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与行政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即办件的审批件办理,负责上报件的协调、督促。

  18.公共管理办公室(安全)

  负责人:王祥榕,联系电话:0591-83841990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社区(村)、各单位(口办)应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安全、自然灾害(地震、防汛)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石边路124号-2

  办公电话:0591-83841991

  邮政编码:350008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