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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7-0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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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坚持“提振精气神,建设新仓山,争当排头兵”,秉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深入一线勇于担当,现将2018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数字峰会品质提升工作

    为保障数字峰会召开,展示福州亮丽风景线,我局牵头完成了仓山区数字峰会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该项工作结合最美线路项目清单中对近期可实施部分进行梳理整合,重点对“1点6路”(1点:会展岛,6路:南江滨西大道、仓前路、三环路、永南路、解放大桥和林浦路)景观进行提升,生成61项提升清单与7项回头看清单。后又根据市、区领导多次调研现场的有关指示,新增项目41项,共计109项提升任务,总投资约1800万元。此次整治提升任务以“整洁、美观、舒适、大气”为目标,遵循“来得及,有效果,可实施”三大原则,通过硬件提升和软件管理两大措施,在峰会召开前完成了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了城区绿化、亮化、美化水平,强化仓山区精细化管理,向各参会者展示了“优美、和谐、宜居”的仓山区城市品质。

    (二)水系综合治理

    在2017年实现38条内河及65个沿河串珠公园交地103.2万㎡的基础上,2018年进一步实现全流域消除黑臭,实施37条支流整治,其中需实施拆迁并治理的支流有11条,除浦上支河安排8月15日前完成外,其余10条支流仅用不到1个月时间完成征迁交地任务,实现征迁20万㎡。目前,金港河、飞凤河等18条黑臭水体已实现消除黑臭任务并初见成效,通过沿河截流井、截污管、调蓄池等综合治理,已基本建成沿河截污系统,各类沿河排口基本改造完成,5月底通过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联合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已建成串珠公园15个,建成滨河步道9公里,完成3条内河15公里的河道清淤,建成沿河永久截污系统57公里、生态驳岸11公里。

    (三)交通治堵工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工作部署,第二批缓堵项目共有73项,其中我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的项目有程厝路东段、牛眠东路等16项,其中厝中路、牛眠东路、正祥万升北侧道路等5条道路因规划调整未到位导致前期报批及设计工作无法进行,我局已报市建委请求转报市政府予以暂缓。塔亭路东延伸段(上藤路-六一南路)提升改造因与新制定的福州第二医院片区路网建设方案冲突已报市政府予以取消。我区作为协作单位负责的项目有福泉高速公路拓宽改造工程(B段)、橘园洲大桥东桥头及周边拓宽改造工程等57项,已完成的有百花洲2标和三江路延伸段(除地铁段外),其余项目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下藤路、市民路等13项“白改黑”项目,除百花洲路计划下半年进场施工外其余12条路现均已进场施工,预计7月完成改造。2、尚书马古道、福建建筑学校门口道路等5条2018年为民办实事小街巷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工作,正在进行招标的前期工作,计划7月份挂标,8月份进场施工.3、对所辖区管支路街巷的维护,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已对辖区内178条道路进行了路面修复及路灯故障维修,共修复道路面积约6135平方米,更换电缆约4026米、路灯1677盏、疏通雨水管道约2324米。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格化粪池建设工作:2018年市里共下达我区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2295户,我区2017年已提前完成的2000户,今年实际任务数为295户。经向各镇汇总共实施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316户,除城门镇正在扫尾外,其余各镇均已全部完工,完工数299户,完成率约94.62%。行政村污水治理工作:2018年市建委下达任务31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我区今年涉及旧改或各类项目建设而实施拆迁的14个村庄,可视为完成任务。另外,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实施行政村污水治理的村共17个:其中,1个村大部分拆迁,未拆迁部分实施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30户,目前已全部完成;8个村污水治理的清单、控制价已送至区审计局审核;8个村正在准备送审清单、控制价。

    (六)夜景灯光提升工程

    完成了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仓山段灯光夜景提升保障工作。细化了工作方案,密切跟踪督促维护单位福日公司对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沿途楼宇夜景灯光进行全面排查整修,倒排工期,保障夜景灯光提升工作按时完成。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巡查,特别是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店牌店招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辖区店招店牌设置。

    (七)道路交通综合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路长制实施精神,印发了《仓山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制作并安装完毕我区的路长公示牌,分解下达2017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补资金。进一步贯彻落实邮政寄递精神,印发了《仓山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席工作方案(试行)》,已对12家快递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快递企业存在快递许可过期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台账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台账未登记完整等问题,已督促这快递企业整改、完善。

    (八)规范建筑业及招投标管理

在省住建厅、市建委的指导下,按照《建筑法》要求审批施工许可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我区工程建设的进程,截至目前,共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2本,总建筑面积17.84万㎡,工程总造价50700万元。配合省住建厅建立福建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并按照省厅要求,所有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均在平台上交易,采用电子招投标,保证了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围标、串标的行为。今年以来,监管工程共5项,总造价约3354.4万元。

    (九)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管

    2018年至今受理监督在建工程5项(3项房建、2项市政),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今年以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对项目经理、总监共记185.32分,施工、监理单位连带共记165.95分;共发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对项目经理、总监共记138.2分,施工、监理单位连带共记116.2分,处理12345投诉和电话投诉共24件。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安全月施工生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施工现场防台风防汛安全大检查等,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有效支护、排水顺畅、架体稳固、机械、电气设备使用安全。对5个区管建筑施工项目开展12次检查,发出7份整改通知书,其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6条,整改率100%。

    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市管工地紧密联系市建委相关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施工扬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当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加强区管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市建委文明施工导则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喷雾降尘、裸土覆盖、净车出场等扬尘措施。上半年,立案行政处罚3家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施工单位,处罚金额8万。

    (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按照市名城委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做好仓山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今年,仓前路129-131号、亭下路75号及亭下路40、42、44号列入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示范项目。同时,由我局起草,《仓山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机制》、《仓山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相关流程》等一套工作机制已形成初稿,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十一)公共停车场建设

2018年我区拟新建万科阳岐路综合停车场、高盖山公园北门停车场、融信白宫B区停车场、闽江大道街心公园停车场等14个停车场共计1422个泊位,目前高盖山公园北门停车场、融信白宫B区停车场、闽江大道街心公园停车场共计99个泊位已完工,其余项目正积极推进中。

    (十二)燃气整治工作

    开展仓山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截至6月底,共检查餐饮场所321家次,摸排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92处,查扣钢瓶109个。2、查处“黑气”窝点2处,收缴“黑气”钢瓶58个,摸排并清除燃气管道圈围占压安全隐患7处。3、组织全区各镇街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安全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与多个燃气经营企业深入各个镇街、社区,印发用气安全宣传材料15000份,通过摆摊设点、播放燃气安全宣传视频、制作横幅、LED标语播放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2018年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1、加大市政小街巷维修改造力度。首先做好支路街巷的改造,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其次加强对所辖区管支路街巷的维护,继续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路面破损或排水不畅的问题及时解决,对街道反映、群众来电、12345投诉等均在第一时间予以落实,不属我局管辖范围的也及时转告相关部门。同时加大对市管道路设施的巡查力度,发现和接到投诉的问题首先以电话和QQ上传的形式通知市政工程管理处,对两天内未到场解决的,以发文的形式函告,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做好仓山区城区夜景灯光提升工作,通过改造更新、优化提升、维护整修,重点拓展延伸“一江多片区和老旧小区”的城市夜景灯光,同时提升整修老旧小区照明,并结合精准景观改造提升建筑整体夜景。共生成62个项目,总投资约880万元。将继续做好店招店牌巡查、夜景灯光巡查、投诉件处理、电费结算、精细化管理等工作.

    3、落实省安委会部署,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进一步推进监管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跟踪落实整改,切实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外脚手架、模板支架等重大危险源的管控,确保材料和构配件质量要求、荷载选定与设计计算、构造要求、施工和检查验收等符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推行智能识别开机,严格产权备案管理,推行限载管理,落实设备出场日期标识制度。加强对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等责任人到位履职情况监管。继续开展平安福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抓好扬尘防治,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和做好防汛抗台风工作。

    4、加强瓶装液化气市场监管力度,协同多部门齐抓共管,同时对接省、市燃气管理部门建立的燃气安全管理平台加强监控和信息化管理。积极参与《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修改调研工作,从立法层面加强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合法性与可行性。

    5、加强水系综合治理,做好“保姆式”施工保障服务。坚持急项目施工之所急,应工程紧迫之所需,针对各类“卡脖子”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第一时间推动落实,推进新增水系征拆交地借地等工作,全力为水系治理施工建设提供“保姆式”保障服务,确保市里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继续用好“分段包干、合围推进”“四边工作法”等有效工作举措。今年下半年需启动红旗浦河、红旗浦一支河、浦上支河等征迁工作, 全力以赴抓好征迁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征迁任务,为河道综合治理提供用地保障。

    6、进一步强化建筑业规范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盯住项目,保持与项目主体单位的经常沟通,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服务意识,实行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要紧紧抓住福州新区建设的契机,健全监督机制,严格监督标准,树立良好服务。

    7、不断加强对历史建筑及历史建筑普查成果的日常保护与管理,确保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避免旧改进程中出现古建筑等历史遗存因人为灭失的遗憾。

 

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