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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农林水局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思路

来源:仓山区农林水局 发布时间: 2018-09-2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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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仓山区农林水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指导下,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各项工作内容,经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当前主要工作  

  (一)农业农村工作 

  1、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区102个行政村已于5月20日全部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及时公布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已有70个村完成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省、市部署要求,我区已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并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仓山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文件。具体而言,一是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情况。全区113个村(社)已全部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五镇、金山街道会计中心已提供113个村(社)财务基础数据,已有105个村(社)完成清产核资表格账面数填报工作,已有89个村(社)完成自查工作,已有14个村完成清查工作。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情况。《仓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送审稿)已分别经2018年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2018年第12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近期将印发。6个示范村已基本完成入户摸底签字,其中仓山镇联建村、金山街道上雁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方案已表决通过。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总体成果自查并上报市级验收,6月底在城门镇潘墩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首发仪式。 

  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今年以来,下达我区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13.6万元。2018年4月,下发《仓山区农林水局  仓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仓农林水﹝2018﹞254号),要求各镇及时将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于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各镇已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其中实际发放资金13.600332万元,发放农户1440户,涉及耕地面积1690.74亩。 

  5、种养殖散户登记造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造册654户(包含种植类647户,水产养殖类7户)。其中建新镇登记3村32户,城门镇7村58户,盖山镇17村428户,仓山镇4村124户 ,螺洲镇2村12户,金山街道、红星农场反馈辖区内无种养殖散户。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各镇签订《福州市仓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快监管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新增6家农资经营网点纳入农资监管平台。开展全区蔬菜样品执法抽检工作,共抽检蔬菜样品41批次,送检样品全部合格。 

  7、农资执法检查工作。将农资打假专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仓山区2018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对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开展打击伪劣农资,查处违法销售禁限用农药专项行动,对全区农资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共组织执法21次,人数55人次,车辆18车次。截至目前,共收到协查案件5件。其中立案1件(已结案),罚没款1120元。 

  8、红火蚁防治工作。根据仓山区红火蚁防控工作部署会要求,明确区直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防控工作责任,统一指挥全区红火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先期安排红火蚁防控专项经费6万元,用于购买红火蚁药品、开展宣传培训等,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红火蚁防控培训20余次,培训人数1000多人,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册,调查红火蚁面积12190亩,防治131.6亩。 

  9、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经营审批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12号)要求,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截至目前,现场审核农药经营单位4家,颁发证书1本。 

  10、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今年,我局积极配合区环保局,督促、指导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取缔工作,下达《关于商请对畜禽养殖点查处的函》,要求各镇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回潮清理工作。上半年共处理12345投诉养殖回潮9件,做到件件有落实。基本实现全岛禁养。二是积极做好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我区3家饲料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上半年对辖区内3家饲料企业进行2次生产安全检查。三是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审批科做好疫控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事项,规范办事指南。上半年共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5本,《兽药经营许可(含经营兽用生物制品)》1本,《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注册》30本。四是积极开展兽药、宠物医院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兽药经营店及宠物医院每个季度检查一次,要求经营户建立健全各项质量保证制度,进出台账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承诺书制度,上半年抽取一批次兽药送检,共协调处理宠物医院投诉件3起,维护兽药、宠物医院市场的健康和安全。 

  11、 渔业生产工作。一是签订《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镇、街行政领导渔业安全责任,积极推进渔业工作的开展。二是开展闽江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监管工作,共召开2次工作部署会议,组织检查组7次,组织检查人员28人次,现场检查渔船70多艘次,联合闽侯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开展闽江巡查,抓获1艘电捕船。同时利用北斗平台监管挂靠在我区6艘辅助船,防止其进入敏感海域作业。并利用禁渔及休渔期间开展2次安全培训会,对全区154艘渔船船主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三是开展积极开展闽江环保整治工作。针对中庚聚龙酒店北侧闽江内的违法鱼排养殖污染,我局联合盖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强制拆除非法养殖鱼排两千多平方米。四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执法人员不定期检查养殖户,并在现场与养殖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开展水产品抽样,截至目前,共监督抽检16批次,全部合格,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积极开展水产品“一品一码”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制度,形成初级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在4月份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仓山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采购工作,于5月初招标。目前已经初步完成规划的书面编制,后续将征求各相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完善规划的编制。六是推进“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我区“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智能化设备产业化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706.2 万元,今年资金投入1131.4万元,累计资金投入1960万元。我局多次走访企业,了解、解决企业的需求和困难,积极推进“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的开展。七是推进海上福州项目建设工作。我局积极努力做好“海上福州”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力争为“海上福州”建设多做贡献。截至目前,涉及我区的海上福州任务的3个项目进度顺畅,累计项目投入资金7250万元。 

  12、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监管。与各乡镇政府签订2018年度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6份,布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措施。上半年共召开2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各类方案3个,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普法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等各项工作。上半年每个月均出动农机监理人员下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拖拉机35台次,发现安全隐患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开展现场农机安全宣传活动3次(含六月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一次),发放安全宣传材料35份,受益人数35人。同时,在拖拉机驾驶证换证、审验、农机购机补贴等工作中发放宣传材料40份,受益人数40人。上半年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数为0,死亡人数为0。二是做好农户保障。受理拖拉机驾驶证移入申请40人次、换证申请38人次、驾驶证年审7人次、驾驶证新证件受理3人次。完成政务中心要求的办事指南、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修改完善、权责清单修订等工作。完成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制定、公示、宣传。完成惠民网数据报送。三是做好上下级对接。完成各类报表34份、小结20份。完成2017年农机统计年报填报。四是完善人员资质。派遣陈庸璟同志参加拖拉机驾驶证培训,并取得拖拉机驾驶证。 

  13、 扶贫开发工作。 

  (1)周宁对口帮扶。一是推进我区对口帮扶周宁县的工作,深化与周宁县扶贫项目对接。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扶贫帮扶项目对接专题会议,了解2017帮扶项目落实完成情况,商定2018年帮扶项目。3月27日至28日,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赴周宁县实地走访2个2017年挂钩帮扶项目、2018年挂钩帮扶项目。4月9日,我局分管领导、周宁县相关领导前往华威物流园、金山茶叶一条街了解情况,初步将华威物流园、金山街道葛屿村写字楼列为周宁生态体验馆新址。5月6日-7日,区委书记蔡福勇率考察团到周宁县开展考察调研,对接福州市仓山区与宁德市周宁县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二是与周宁县签订2018年仓山区-周宁县对口帮扶协议,3月底对口帮扶周宁县1200万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 

  (2)临洮扶贫协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推动协作。5月14日至20日,定西市党政领导带领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来福州市对接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关事宜并参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开展招商推介、项目对接及考察学习等活动。6月11日至13日,我区当周领导带领考察团赴临洮县考察,签订2018年7个镇(街)和4个村对口帮扶协议、福建华威集团有限公司捐赠扶贫款300万元到临洮县、实地考察2018年对口帮扶项目。双方领导实地考察交流,为推动落实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大资金支持,高质量提升实效。4月底拨付我区派驻临洮县东西部协作工作组工作经费60万元,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我区与临洮县扶贫协作资金安排1060万元(含区、镇两级),该经费分两批分别于4月底和5月初拨付至临洮县扶贫办(第一批500万元、第二批560万元)。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1日下发的《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18NY00047号),我区增排2018年区级财政援助资金1016万元已于6月28日拨付到临洮县扶贫办。 

  (3)仙游山海协作。与仙游县开展山海协作,签订仓山区、 

  仙游县山海协作协议书,帮扶资金30万元6月初已拨付到位,主要用于大济西南小学教学楼综合楼的建设。大济西南小学教学楼综合楼“仓山楼”建筑总面积1600平方米,将对教室门窗等硬件设施进行更换。 

  (4)八宿县对口帮扶。根据区政府转来福建省第八批援藏工作队福州分队《关于仓山区政府对口帮扶西藏八宿县政府相关事项的请示》,由区财政安排援藏专项经费50万元至我局后将该资金拨付至八宿县政府办户口。我局援藏专项经费50万元已于6月初拨付到位,该资金专项用于八宿县购买清洁吸粪车两台,专款专用。 

  14、产业培育工作。2018年上半年,我区辖区内福建春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春伦茉莉花茶、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仙芝楼有机灵芝获得2017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根据福州市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榕农﹝2018﹞104号),我局开展2018年度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向福州市农业局推荐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闽榕茶业有限公司、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 

  15、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区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09号《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我区培育特色农业的议案》,我局积极向市农业局了解相关政策,将认真执行省、市出台的最新奖励方案,结合仓山区的实际,鼓励辖区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发展。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18051号《关于茉莉花茶生产企业遇政府征迁安置问题》的提案,结合我局职能,将继续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作用,做大做强我区茉莉花茶产业,推动我区茉莉花茶产业迈向新的发展,打造我区茉莉花茶的产业链。我局科室负责人亲自拜访区人大代表严锦华、区政协委员刘航,将区里交办我局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情况当面和代表、委员沟通解释,各代表、委员对我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林业工作 

  1.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继去年底消灭松材线虫病疫区后,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消灭两处薇甘菊入侵点,合计面积15亩。通过持续监控,上述薇甘菊入侵点及其周边地块未再发现薇甘菊。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厂——富林木材加工厂拆迁善后工作,目前为止,该厂克服断电困难,租用发电机,就地完成了所有进厂松疫木无害化处理工作。 

  2.林业资源管理和建设项目林地使用管理工作。一是开展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和资源建档,进一步推进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二是完成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区间竖井临时使用林地项目,拟受理福州市仓山区2017年第二批次、福州市仓山区2018年第四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 

  3.森林防火工作。上半年,区政府与各镇政府、红星农场签订《仓山区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区政府于高森林火险期间及清明节期间共发布禁火令5次。我区、镇两级财政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52万元,其中,区政府投入7.5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全区现有各类森林消防队员531人、护林员82人。本年度,区、镇均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防、扑火培训。我区盖山、建新、城门、仓山镇政府还通过向保安公司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于清明节暨“数字峰会”期间投入保安员240人参加护林防火巡查工作。全区共储备森林消防水泵10台(每台水泵含消防水带500米)、风力灭火机18台、已建成森林消防水池17座(每座容量为30-50吨),其他森林防火物质均按上级要求足额储备。宣传方面,区森林公安分局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实现防火宣传无缝覆盖,其间,共张贴标语360条、设固定标语30面、挂横幅标语45条,设森林防火警示牌35面。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了清明期间、两会期间、数字峰会期间、海交会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4. 加强种苗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新《种子法》,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实执法年活动,开展巡查。全面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拟定调查路线。二是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工作。对国艺花鸟市场开展巡查工作。严格野生动植物驯繁和利用审批工作。 

  5、强化林业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区查处了建新镇劳光村后山山场、仓山镇湖边村福州肺科医院后山山场破坏森林资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配合民政、市容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建设殡葬设施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占用林地建设活人墓、豪华墓以及毁林建墓出售牟利等违法行为。 

  6、认真抓好造林绿化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8〕15号)的要求,我区承担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任务400亩。去年10月份,我局就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城门镇和红星农场,并指导有关镇、场开展造林设计和财审工作。造林设计通过福州市林业局审批,造林造价通过有关财审公司审查后,我局即督促开展网上招投标工作。目前,红星农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全部100亩造林任务;城门镇造林任务300亩,5月24日上网招标,6月8日已开标。我局将继续督促城门镇加快推进造林工作,确保完成今年造林任务。 

  7、生态文明建设林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林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我局针对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造林绿化补助资金项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仓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林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仓山区民生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林业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该小组由仓山区农林水局局长洪德潮任组长,福州市公安局仓山森林分局局长郑子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蔡世豪、林业科科长华春晖、财务科长王萍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林业科。目前,根据市林业局“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正对我区2017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和造林绿化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摸清资金性质、规模和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水土保持工作 

  1、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力度,维护河砂依法管理秩序。今年以来,我区水政执法共计10多次,出动200多人次,调查水事违法事件约10多起,发放《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单20多份,配合查扣非法改装自吸砂水泥船1艘,砸毁用于输送吹砂的钢管、塑料管道约500多米,遏制了河道乱挖乱采河砂的局势。 

  2、协助做好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的生产建设项目。协助做好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PPP、龙舟训练基地、海峡奥体13#地块区间道路工程、麓岭花园、一建·陶然居等项目水土保持治理方案的网上审批工作。三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市政府下达任务200亩,其中水利方面水土保持综合治理100亩,现已投入资金12多万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任务80%完成。林业方面植树造林100亩。 

  (四)防汛备汛工作 

  1、做好防汛备汛工作。4月5日、5月30日学习贯彻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唐登杰省长及市委王宁书记、尤猛军市长关于防汛备汛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分别以《仓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仓汛〔2018〕5号)和《仓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仓汛〔2018〕16号)传达给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防办、红星农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把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调整把预案完善到位,进一步巡查把隐患排除到位,进一步创新把力量整合到位,切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2、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区防汛办下达《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仓汛〔2018〕1号),要求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 

  3、清查全区防汛队伍和防汛抢险物资。经统计,全区共有卫星电话6部(区防汛办1部,5个镇5部)、大型龙吸水1台、小型抽水泵256台、储备编织袋15220只、砂石料1360立方米、防汛抢险舟3艘、冲锋舟7艘、橡皮艇5艘、救生衣1040件、锹镐工具645件等防汛物资。 

  4、完善防御暴雨应急响应。全区共组建15支3105人防台防汛应急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各镇(街)及人武部、供电、国土、城建、消防、园林、房管、公安、旅游、卫计、市容、民政、农林水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民参与的防暴雨责任机制。五是开展防汛培训和应急演练。今年区、镇、街分别举办各类防汛培训15场次,621人。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区域简易快速逃生、村级预案修订、洪涝灾情统计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了15场次,参演人数726多人次,演练内容包括排涝水闸断电应急抢险、防内涝、防地下室进水、转移受困群众等。五是重新修编《2018年仓山区防汛工作手册》,通过省级预案平台上报区、镇(街)、村(居)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187个,完成全区危险区域转移人员建档立卡70份,174人(地灾12户60人,高陡边坡1户3人,低洼30户53人,危房危屋27户58人)。加强区、镇(街)、村(居)干部组织转移群众协调性和高效性,切实做到应对洪涝、地质灾害简单有效的“早跑逃”。六是完成省防汛办下达的仓山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前期工作和招标工作。七是进行龙江、天福、上董三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70%。 

  (五) 河长制工作 

  1、 加强各级河长办建设。唐省长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上强调:河长办不是临时机构,而是常设机构,要以标准化体系建设,来提升河湖管控水平和管理实效。下一步,我们要建好河长办这个“常设机构”,尽快实现各级河长办的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四到位”。区级河长办、镇(街)级河长办要确保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 

  2、 完善河道管理基础信息。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流名录,包括辖区内全部河湖的基本情况,并明晰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查的范围和边界。 

  3、 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巩固我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落实好“7+5”措施,“7”是指沿河截污、内河清淤、管网清疏、污染源的整治,把水引进来、让水多起来、让水清起来,“5”是水系周边的环境治理,指拆违、种树、修路、建景、亮灯,确保9月30日前全面消除我区黑臭水体。 

  4、 开展入河排污口治理。开展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重点摸清排污300吨或年排污10万吨以上的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资料档案,全面取缔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改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不符合条件的要强制拆除,建立入河排污口资料档案,实现有效监管,动态监管。 

  5、 全面开展清河行动。以“清洁河面垃圾、清除河岸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河岸整治,严查涉河违章建筑,制定清障计划,对影响行洪的,各级河长、和段长牵头组织强制拆除;加强河面保洁,清楚河漂垃圾,打捞水葫芦,大力整治清退不符合规范的养殖网箱。 

  6、 完善河长巡河制度。区级河长一个月要巡查一次以上,镇(街)级河长一周要巡查一次以上,对水质问题较多的河道,要适当加密巡查频次。建立“一月一抽查”制度,区级河长办每月随机抽取2个镇(街),对相关河长、河长办、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7、 规范各镇(街)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记录,并实行每周督察制度。对无巡河记录的镇(街)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8、 健全并完善河长制信息智慧平台。综合运用河长制智慧平台、河长微信群,对河道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河道水域、水体、水质、水量变化趋势。 

  (六)森林公安工作 

  1、刑事案件查处。上半年共查处刑事案件2起(其中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占用林地案1起),破2起,破案率100%,取保候审2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查处违法个人1人。目前,正在侦办的刑事案件1起、林业行政案件1起。 

  2、投诉件、信访件处理。上半年共办结并及时反馈福州市12345便民呼叫中心转来诉求件32起、省委信访局转来信访件1起、省市森林公安局转来信访件3起;共受理警情20起(其中接处警蛇入室扰民6起,解救、移送保护动物:白鹭、夜鹭、黑天鹅、草原雕、猴面鹰、蛇雕、蓝孔雀、白狐、娃娃鱼、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等16只),有力地巩固了辖区治安的稳定有序,促进了林区生态的健康和谐,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3、野生动物保护工作。2018年以来,森林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福建省森林公安局关于集中打击整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保护鸟类专项行动,对涉嫌非法猎捕鸟类的人员、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此外,分局民警走进社区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活动中,民警围绕“保护鸟类资料,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向社区民众普及鸟类的相关知识以及人与鸟类的关系等内容,还结合现场摆放的照片、展板,以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描述,向他们讲解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和过境候鸟种类。其间,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80份,接受群众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咨询75人次,让更多的人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七)其他工作 

  一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根据区信访局提供的回头看目录,及时对信访件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签订各项安全责任状。与各镇(街)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动物防疫、动物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完成区纪委联动巡察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根据《仓山区巡察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反馈意见清单》的文件要求,我局针对巡察工作反馈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及总结工作。四是牵头起草《仓山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乡村振兴职责,推动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五是牵头我区农垦改革工作。目前,仓山区红星农场已与盖山镇人民政府签订社会职能移交协议,国有土地确权已基本完成权籍调查,正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疫控方面,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继续抓好农产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区公安局开展肉品市场整顿联合执法,确保我区动物产品的安全。继续开展饲料企业安全生产督察及兽药、宠物医院监管工作。继续配合区环保局做好畜禽养殖回潮清理工作 

  (二)扶贫、产业方面,一是推动脱贫攻坚任务。拨付周宁县乡镇结对子帮扶资金、临洮县结对帮扶村资金。仓山区城门镇、建新镇、仓山镇、金山街道和周宁县纯池镇、泗桥乡、浦源镇、李墩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2017年仓山镇先锋村和2018年新增的建新镇港头村、盖山镇首山村、金山街道刘宅村、城门镇胪厦村4个结对子帮扶村,每个村承担帮扶资金10万元,共计50万元。二是农业产业化工作。继续做好18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上报中央、省、市争取资金支持。 

  (三)农业农村方面,一是持续开展红火蚁防治。计划购买红火蚁防治药品60箱,分配给13个镇(街)及红星农场,要求切实推动红火蚁防治工作。二是落实农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对全区2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检查。三是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开展对全区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摸排工作,落实本辖区所有种养殖散户落实食用农(水)产品合格证准出管理,推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四是完成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完成全区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将农药经营单位纳入农资监管平台中,并推荐2家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网点。 

  (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造林及管护工作,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加强林业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林地执法工作,加大全区林地保护管理力度。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力争全年度无森林火灾。做好我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批工作,服务好省、市重点项目。 

  (五)继续做好防汛备汛工作。一是细化《仓山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实际可操作细则,备足防汛抢险救灾与抗旱物资、器材和设备。及时清理、维修防汛抗旱器材设备。二是持续开展水利工程设施安全大检查。按照区防汛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市防汛指挥部部署,重点检查现有和在建的重要堤防及水闸、涵洞。对存在的问题分轻重缓急,限期整改,做到有备无患。三是完成仓山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施工作,并通过验收。四是完成龙江、天福、上董三座水闸除险加固施工工程,并通过验收。 

  (六)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区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区级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镇(街)每周召开一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建立逐级年度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三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力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加、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水清,流畅,面洁,岸绿”的目标。 

仓山区农林水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