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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11-0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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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及《仓山区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财政局专栏的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10月31日,我局已公开各类信息171条,其中财政局专栏40条。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仓山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8〕151号)中涉及到财政局的事项为“(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财政局关于此事项的信息已在《关于仓山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予以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仓山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仓政办〔2018〕230号)中涉及到财政局的事项为“四、政府采购领域”、“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截至2018年10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采购领域的投诉举报事项,也未作出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我局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信息。 

  四、落实财政政务公开的有关措施 

  (一)领导重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局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对政务公开的相关作出批示,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落实到位。局人事变动后,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小组、监督小组的组成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分工明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福州市仓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仓政办〔2018〕153号),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制定了《仓山区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栏目更新维护的职责分工及时限,要求各相关责任科室(中心)要按照分工,认真予以落实。 

  (三)督促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存在问题 

  (一)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还不够重视,政务公开质量和数量仅满足于达标。 

  (二)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全面。 

  六、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抓好我局政务公开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改进公开措施,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按照局内分工继续抓好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