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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山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烟台山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19-01-2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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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区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8年,仓山区烟台山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委各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委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有效。3、公开财务工作情况。4、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烟台山修护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2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接到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有待加强。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