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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3-26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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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聚焦主业,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善作善成,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聚焦“关键少数”,全面强化组织统筹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2020年4月,我局牵头制定《仓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主动谋划、规范和促进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多次协调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强化领导力量与领导职能,形成职能明确、上下贯通、责任到位的工作体系,建立区领导亲自抓、司法局具体负责、各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权责分工。我局按照年初梳理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日常法制工作全部纳入2020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进行。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合法率,注重结合权责清单的梳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开展案卷评查,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率。

  二、聚焦依法高效,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8〕255号)以及《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榕司〔2019〕186号)要求,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进行严格管理。我区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须在提交区政府常务(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之前,应当交由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方可进行发布和公示。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我局依规定期进行报备。2020年,我局对仓山区先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已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备案,并按要求予以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2年定期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对区政府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规范性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不符合现行规定的文件进行清理,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2年定期清理工作。

  二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5件(受理45、不予受理5、告知3、未补正2),其中受理的案件中作出维持或驳回决定16件、作出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10件、经调解后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案件作终止审理的12件、在审7件。一是畅渠道。通过大力宣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社会氛围。我局专门开设了行政复议窗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对依法确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认真解释并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二是强机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注重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集体研判制度,充分发挥复议制度的个案监督功能,较好保证了我区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三是重解难。针对涉及自由裁量权、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领域有协调余地的案件,特别是一些敏感、群体性、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积极转变观念,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找准案件切入点,大力运用和解、协调手段,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26.67%。2020年,我局在市司法局庄晶萍副局长牵头下,走访福建省高院进行个案协调,积极主动走访铁路法院、鼓楼法院,与莆田法院召开府院协调会,探索府院沟通联系机制,助益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认真履行行政应诉义务,2020年6月30日,我区钟治民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鼓楼法院表示充分赞许,并通过官方微信号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基本原则,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政府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或出台重大政策、建设重大项目时,先进行前期调查,广泛听取意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增加了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有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培育壮大仓山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以《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基本遵循,在全区推行政府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区各单位基本完成法律顾问聘请工作。不断创新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推进服务模式从“事后法律补救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型”转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完成《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与上海复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海峡两岸总部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重大项目协议法律审查68件,参加研究三盛集团委托办学有关问题等重大问题涉法专项会议64余次,切实发挥好“法治参谋”的作用。

  三、聚焦公正文明,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落实

  一是大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不断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做到多部门联动、多形式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集中对全区各执法单位的法规条例进行梳理,形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对外公示,明确普法主体和内容,推动普法工作从“单一推进”到“齐抓共管”转变。2020年重点培育区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作为我区“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推动执法和普法水平双提升。区人大、区政协多次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提出了许多操作性较强的宝贵建议。

  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在实施方案中统一部署,工作推进中统一指导,督促检查中统一核查。指导21个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裁量基准,动态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基础上,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将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信息一律在“信用福州”网站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一律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相关音像记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同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广重大执法案件“公开审理、阳光办案”做法,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评议考核制度。今年我局牵头,在全区共组织开展了2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将评查结果统一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对评查中发现存在的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完善等问题逐一进行反馈,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区执法队伍的执法规范化水平逐年提升,目前执法满意率达到98.95%。

  三是大力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运用典型案例发布、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答疑解惑,传播法治精神。区法院集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组织“亮剑八闽 暖冬行动——院长带队攻坚执行难”网络直播影响大,在线收看人数达三十余万人次,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组织“谁执法谁普法”各执法单位因地制宜开展现场普法会,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安快检车 幸福仓山行”系列活动,在商场等公共场所随机抽检食品,现场公布快检结果,让群众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学法守法。

  四是大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0年年初以来,我局准确认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毫不动摇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抢抓疫后政策扶持等机遇,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积极主动谋划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力推动了仓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聚焦良法善治,全面营造普治并举氛围

  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瞄准主要对象、抓住关键节点、主动对接需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共开展综治宣传、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宪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直接受众6.3万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重点组织仓山区《民法典》宣讲启动仪式,采取“云直播”、线上线下等形式,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新高潮;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组织《民法典》宣讲学习;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活动,发放《民法典》宣传海报、折页15000余份。紧紧抓住村(社区)“两委”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发挥“头雁效应”,定期组织村(社区)聘用的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干部开展法治讲座,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时精准送法上门,促进普法工作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与村民日常生活相融合,村(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决事靠法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6月份,专门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围绕《新条例背景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的办理》进行专题法制培训,不断增强各单位法制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有效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好社会矛盾的能力。

  总体来看,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还有不少差距:一是缺人少编的问题,我局承接原区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但目前只转移了工作职责,人员、编制并没有增加,人少事多矛盾比较突出。尤其缺少法律专业人才,致使工作运转较乏力、工作成效不够凸显。二是执法有时还不够规范,法治政府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一些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状况与法治政府要求还不够完全适应。三是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有待增强,行政单位主官出庭应诉率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居高不下的现状尚未得到有效扭转。

  2021年,仓山区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要求强担当、对照职责勤落实、对比先进鼓干劲,全面总结“七五”工作经验,积极部署“八五”工作规划,全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对表目标、紧盯任务、逐项梳理,对于还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压实责任,确保到2021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无缝对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真实、准确地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健全执法全过程信息全时处理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和个案协调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推动司法建议落实反馈,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探索建立与全区各单位的案件协调机制,统筹法律资源,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护群众利益结合起来,在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培育法治信仰。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主管部门与各行业部门在基本法、专业法宣传实施方面的分工合作,持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公民法律素养。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六是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公检法司合力协力,有效衔接社会各类解纷力量,推动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探索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全民建设平安仓山、诚信仓山。七是进一步提高法治队伍水平。举办至少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两期以上区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制度,对基层法制员、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登记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