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宗旨,认真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
1.推动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共有养老机构15家,总设置床位数共计4113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家、1928张,民办养老机构12家、2185张床位,并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15家养老机构中已有9家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证书,其余均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推进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运营。区社会福利中心总建筑面积 21858 平方米,预设床位290张。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中标方,着手二次装修,加快推进开展医养业务。
3.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建成农村幸福院61个,2021年新建农村幸福院1所,并列入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该场所主体已建成,预计年底前完成。
4.开展新一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建成14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新一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招投标工作于今年6月底完成,为“特定六类老年人”以及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基础养老服务。截止10月,已开展7455人次、2915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60岁以上“六类”老人提供助洁、助浴、助医、助餐、助行、文化娱乐、陪伴聊天、代购代办等实体养老服务。
5.推进九大专项指标任务。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打造1个城市社区嵌入式家园,预计年底前完成;二是提高居家养老品质,已完成11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三是满足居家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建设了5个老年人助餐点;四是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完成培训76人次。
6.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一是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截止10月,共检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6717人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二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力求做到“应接尽接”,目前已全部完成符合条件接种人员575人,加强免疫接种人员190人。
(二)社会救助体系稳步织密
1.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止2021年10月我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987户、2705人,共发放低保金1896.62万元;共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3名,发放城乡特困供养救助金204.63万元;向临时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412人次118.41万元;为154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56.753万元,为282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70.081万元;惠民资金网上线共9个项目,共计30582人次、1593.85万元;为8名孤儿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32万元;为8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金55.04万元,并开展“福蕾计划”试点工作;对1926户公租房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审核。
2.“漏保”“漏救”工作取得成效。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摸排11863人,符合条件并已纳入低保或正在纳入低保158人,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临时救助149人,纳入或正在纳入特困供养6人。
(三)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深化
1.建立体系,创建标杆。我区探索出了一条以“齐抓共管、党建引领、共同治理”,“典型带动、经验推广、正向激励”为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共创建城乡达标社区131个、城乡标杆社区47个,打造市级典型标杆城乡社区8个。
2.科学规划成立社区,完善基层组织建设。2021年新成立7个社区,全区社区居委会总数达到99个,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居民管理服务到位。
3.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一是增加社区工作站编制。2021年我区向市政府申请增加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职数196名,全区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者职数达1073名。二是开展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2021年开展社区工作站人员招聘考试1次,共134名。三是鼓励社区工作者积极报考社会工作执业资格。目前共有112名社区工作者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137名社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
4.圆满完成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截止10月23日,全区102村、88居圆满完成投票选举,占全区应换届数的100%。新一届村(居)委会干部全面实现“一肩挑”、实现学历年龄“一升一降”,村委会主任平均年龄43.8岁,大专以上学历62人,占比70%;居委会主任平均年龄39.58岁,大专以上学历82人,占比93.18%。
(四)持续强化,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审批备案工作。截止10月,共登记社会组织46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418家,社会团体47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50家;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领域“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对4家行业协会、3家商会的涉企收费进行规范整治。三是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要求,4月已全面完成各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挂牌工作。
(五)深化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截至10月,完成界桩巡查12处,组织区内镇级界限联检1次;更正门牌号1079个,维修损坏路名牌34面。二是深化殡葬改革。截至10月,整治违建硬化墓48台,全区现有1个陵园,6个公益性骨灰楼堂。三是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截止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2829对、离婚登记1193对、补发婚姻登记451对、离婚登记申请1775对、撤销婚姻登记申请22对、查询档案981件、补领收养登记证1对。四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至10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共计167人次,联合福州市救助站、属地镇街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大爱寻亲”等专项救助活动5场。
二、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事业
一是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稳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二是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对服务企业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推进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四是推进农村幸福院提升改造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服务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一村一幸福院”示范品牌;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入户复核认定工作;继续开展“福蕾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继续建立规范有序的社区治理格局
一是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批精品示范社区,根据前期的部署安排,金山街道金洲社区、水都社区、中天社区,下渡街道港头社区及盖山镇浦江社区为本次创建示范社区。二是持续推进仓山区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督促各镇街、村居按序时进度完成仓山区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自治组细化后的18项措施。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研究契合我区实际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配套措施,并开展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工作。